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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本專利技術涉及選礦廢水處理,具體涉及一種鋰輝石選礦廢水的處理及回用方法。
技術介紹
1、鋰輝石選礦廢水具有懸浮物含量高、含有重金屬離子、選礦殘留藥劑等有毒害難降解物質種類多的特點,若將其直接回用,將對選礦工藝產生巨大的影響,但將其直接排放又將引起水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因而,鋰輝石選礦廢水的治理及循環回用成為鋰輝石選礦廠必須面臨且亟待解決的難題。
2、現有技術中,針對鋰輝石礦浮選工藝所產生的選礦廢水的處理回用,公開號為cn103979719a的專利提供了鋰輝石選礦尾水的回收利用方法,通過在鋰輝石選礦尾水中加入絮凝劑,固液分離后向液體中加入吸附劑,再次固液分離后向液體中加入酸進行中和,最后經固液分離得到的液體即可回用于鋰輝石的選礦生產。
3、然而,上述方法在處理鋰輝石浮選廢水時,使用的絮凝劑難以起到較好的絮凝效果,在絮凝后還需要加入吸收劑進行吸附,此后還要再加酸進行中和,且這種方式難以使鋰輝石選礦廢水中的cod有效降低。
4、有鑒于此,當前仍有必要提供一種改進的鋰輝石選礦廢水的處理及回用方法,進一步簡化鋰輝石選礦廢水的處理過程,并降低鋰輝石選礦廢水中的cod,以實現鋰輝石選礦廢水的循環利用零排放。
技術實現思路
1、鑒于
技術介紹
中存在的技術問題,本申請提供了一種鋰輝石選礦廢水的處理及回用方法,旨在簡單高效地實現鋰輝石選礦廢水的循環利用零排放。
2、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了一種鋰輝石選礦廢水的處理及回用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3、s1.
4、s2.在鋰輝石選礦廢水中加入所述復合高分子絮凝劑,進行絮凝沉降;
5、s3.對所述絮凝沉降后的上清液進行超聲處理;
6、s4.在所述超聲處理后的廢水中加入氧化劑,進行氧化處理;
7、s5.對所述氧化處理后的廢水進行固液分離,將分離后的液相作為回水回用至鋰輝石的浮選工藝中。
8、本申請實施例的技術方案中,通過配制復合高分子絮凝劑,提高絮凝沉降的速率和沉降效果;在此基礎上,通過先對絮凝沉降后的廢水進行超聲處理,再進行氧化處理,超聲波的力場作用能夠加強氧化作用,使有機物的降解速率和降解效果大幅提高。基于本申請實施例提供的技術方案,能夠有效降低鋰輝石選礦廢水的化學需氧量(cod)以及廢水中懸浮物(ss)、鈣離子、鎂離子的含量。
9、在一些實施例中,在步驟s1中,所述復合高分子絮凝劑包括第一組分、第二組分和水;所述第一組分包括聚丙烯酸鈉和/或聚二甲基二烯丙基氯化銨;所述第二組分包括聚二甲氨基丙基甲基丙烯酰胺和聚氨基甲酸酯。
10、該實施例中,通過對復合高分子絮凝劑的組成進行具體限定,能夠利用各組分之間的協同作用,在絮凝沉降的過程中更高效地使懸浮在廢水中的微小顆粒形成較大的絮體,進而達到快速沉淀、澄清水質的目的。本申請實施例中提供的復合高分子絮凝劑針對鋰輝石選礦廢水設計,只需要使用少量的絮凝劑即可有效進行絮凝沉降,不僅絮凝速率明顯加快,還具有較好的絮凝效果,后續不需要再進一步用吸附劑進行吸附處理,有效簡化了處理工序。
11、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復合高分子絮凝劑中,所述第一組分的質量分數為30%~40%,所述聚二甲氨基丙基甲基丙烯酰胺的質量分數為30%~40%,所述聚氨基甲酸酯的質量分數為20%~30%,水的質量分數為5%~10%。
12、該實施例中,通過對復合高分子絮凝劑中各成分的用量進行限定,能夠使各成分有效協同,以更少的絮凝劑用量、更快的絮凝速度提高絮凝效果。
13、在一些實施例中,在步驟s2中,所述復合高分子絮凝劑的加入量為5~15mg/l。
14、在一些實施例中,在步驟s2中,所述絮凝沉降的時間為20~40min。
15、在上述實施例中,由于配制的復合高分子絮凝劑的優異絮凝效果,少量的絮凝劑在較短的時間內即可完成絮凝沉降工序,有效提高了鋰輝石選礦廢水的處理效率。
16、在一些實施例中,在步驟s3中,所述超聲處理的頻率為20~30khz,功率為600~1000w。
17、在一些實施例中,在步驟s3中,所述超聲處理的時間為2~10min。
18、在一些實施例中,在步驟s4中,所述氧化劑為雙氧水。
19、在一些實施例中,在步驟s4中,所述氧化劑的用量為20~30mg/l。
20、在一些實施例中,在步驟s4中,所述氧化處理的時間為20~30min。
21、在上述實施例中,通過按順序進行超聲-雙氧水氧化處理,并對超聲與氧化處理過程的參數進行具體限定,能夠有效提高廢水中有機物的降解速率,大幅降低廢水中的cod含量。
22、上述說明僅是本申請技術方案的概述,為了能夠更清楚了解本申請的技術手段,而可依照說明書的內容予以實施,并且為了讓本申請的上述和其它目的、特征和優點能夠更明顯易懂,以下特舉本申請的具體實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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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種鋰輝石選礦廢水的處理及回用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鋰輝石選礦廢水的處理及回用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驟S1中,所述復合高分子絮凝劑包括第一組分、第二組分和水;所述第一組分包括聚丙烯酸鈉和/或聚二甲基二烯丙基氯化銨;所述第二組分包括聚二甲氨基丙基甲基丙烯酰胺和聚氨基甲酸酯。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鋰輝石選礦廢水的處理及回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復合高分子絮凝劑中,所述第一組分的質量分數為30%~40%,所述聚二甲氨基丙基甲基丙烯酰胺的質量分數為30%~40%,所述聚氨基甲酸酯的質量分數為20%~30%,水的質量分數為5%~10%。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鋰輝石選礦廢水的處理及回用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驟S2中,所述復合高分子絮凝劑的加入量為5~15mg/L。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鋰輝石選礦廢水的處理及回用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驟S2中,所述絮凝沉降的時間為20~40min。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鋰輝石選礦廢水的處理及回用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驟S3中,所述超聲處理的頻率為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鋰輝石選礦廢水的處理及回用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驟S3中,所述超聲處理的時間為2~10min。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鋰輝石選礦廢水的處理及回用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驟S4中,所述氧化劑為雙氧水。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鋰輝石選礦廢水的處理及回用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驟S4中,所述氧化劑的用量為20~30mg/L。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鋰輝石選礦廢水的處理及回用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驟S4中,所述氧化處理的時間為20~30min。
...【技術特征摘要】
1.一種鋰輝石選礦廢水的處理及回用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鋰輝石選礦廢水的處理及回用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驟s1中,所述復合高分子絮凝劑包括第一組分、第二組分和水;所述第一組分包括聚丙烯酸鈉和/或聚二甲基二烯丙基氯化銨;所述第二組分包括聚二甲氨基丙基甲基丙烯酰胺和聚氨基甲酸酯。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鋰輝石選礦廢水的處理及回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復合高分子絮凝劑中,所述第一組分的質量分數為30%~40%,所述聚二甲氨基丙基甲基丙烯酰胺的質量分數為30%~40%,所述聚氨基甲酸酯的質量分數為20%~30%,水的質量分數為5%~10%。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鋰輝石選礦廢水的處理及回用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驟s2中,所述復合高分子絮凝劑的加入量為5~15mg/l。
5.根據權利要求1所...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馮程,祁忠旭,孫大勇,歐陽林莉,王龍,韓遠燕,李杰,肖舜元,江旭,宋水祥,朱志偉,
申請(專利權)人:長沙礦山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
類型:發明
國別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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