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本申請涉及汽車天窗的,特別涉及一種天窗遮陽裝置。
技術介紹
1、為了提升乘架體驗,越來越多的汽車會在汽車頂棚上開設天窗。通常天窗玻璃內側會設置遮陽板,汽車天窗的遮陽板一般設置為手動開關或電動開關,手動開關遮陽板存在操作費力、安全性低、不方便等問題;電動開關遮陽板一般是通過設置電機,由電機驅動遮陽板進行開啟和關閉,用戶只需按動開關按鈕即可,操作簡單、方便。然而,遮陽板的開啟和關閉都需要依賴于電機的驅動,會導致整體遮陽裝置結構復雜,造成電能的浪費,基于此,有必要對現有的電動天窗遮陽裝置進行結構改進以解決上述問題。
技術實現思路
1、有鑒于此,本申請提供一種可有效解決上述問題的天窗遮陽裝置。
2、本申請提供一種天窗遮陽裝置,包括框架主體及設于所述框架主體的遮陽簾、傳動機構、自動復位機構,所述框架主體設有窗口,所述遮陽簾可相對所述窗口活動以遮擋或露出所述窗口,所述遮陽簾可在關閉狀態和打開狀態之間切換,所述傳動機構用于提供所述遮陽簾在關閉過程中所需要的動力,所述自動復位機構用于提供所述遮陽簾在打開過程中所需要的回復力。
3、在一實施例中,所述遮陽簾包括活動端,所述活動端與所述傳動機構驅動連接并可在閉合位置和打開位置之間移動,所述活動端位于所述閉合位置時所述遮陽簾處于關閉狀態,所述活動端位于所述打開狀態時所述遮陽簾處于打開狀態,所述傳動機構為所述活動端提供朝所述閉合位置移動的動力。
4、在一實施例中,所述遮陽簾包括與所述活動端相對的收納端,所述收納端可卷繞地
5、在一實施例中,所述自動復位機構包括固定桿、可旋轉地設置于所述固定桿上的轉筒及卷繞于所述固定桿上的復位件,所述固定桿的兩端分別固定連接于所述框架主體,所述復位件一端與所述固定桿連接、另一端與所述轉筒連接,所述收納端可卷繞地連接于所述轉筒上。
6、在一實施例中,所述自動復位機構設置于所述打開位置一側,所述復位件為扭簧,當所述遮陽簾在所述關閉狀態時,所述扭簧處于變形狀態,以對所述活動端施加使其朝所述打開位置移動的回復力。
7、在一實施例中,所述傳動機構包括位于所述打開位置并固設于所述框架主體的電機、可在所述閉合位置與所述打開位置之間滑動的滑動架以及連接在所述電機與所述滑動架之間的滑輪組件,所述活動端固定連接于所述滑動架。
8、在一實施例中,所述滑輪組件包括與所述滑動架固定連接的傳動件,所述框架主體設有滑軌,所述傳動件上設有與所述滑軌滑動配合的導向滑動部。
9、在一實施例中,所述滑輪組件包括與所述電機驅動連接的第一定滑輪、設于所述閉合位置的第二定滑輪、設于所述滑動架上的動滑輪及連接于所述第一定滑輪、所述第二定滑輪、所述動滑輪之間的牽引繩,所述電機及所述第一定滑輪位于所述打開位置,所述牽引繩一端固定于所述第一定滑輪、另一端繞過所述第二定滑輪并繞設于所述動滑輪,使得所述動滑輪可帶動所述滑動架在所述閉合位置與所述打開位置之間移動。
10、在一實施例中,所述導向滑動部在滑動方向上設置為中部的高度高于兩側的高度。
11、在一實施例中,所述傳動件上設有感應件,所述框架主體在所述閉合位置設有用于感應所述感應件的第一傳感器;和/或,所述框架主體在所述打開位置設有用于感應所述感應件的第二傳感器。
12、在一實施例中,所述傳動機構還包括鎖止結構,所述鎖止結構用于將所述活動端鎖定在任一移動位置。
13、在一實施例中,所述框架主體的一側圍繞所述窗口設有安裝架,所述傳動機構和所述自動復位機構均設置于所述安裝架;所述框架主體還設有控制器,所述控制器用于控制所述遮陽簾在所述關閉狀態和所述打開狀態之間切換。
14、綜上所述,本申請提供一種天窗遮陽裝置,包括框架主體及設于框架主體的遮陽簾、傳動機構、自動復位機構,框架主體設有窗口,遮陽簾可相對窗口活動以遮擋或露出窗口,遮陽簾可在關閉狀態和打開狀態之間切換,傳動機構用于提供遮陽簾在關閉過程中所需要的動力,自動復位機構用于提供遮陽簾在打開過程中所需要的回復力。本申請的天窗遮陽裝置結構簡易且節能,通過設置傳動機構和自動復位機構,使得遮陽簾只有在關閉的過程中才需要使用電能驅動,打開的過程則是借助自動復位機構的機械能即可實現,無需使用電能,從而可以有效節省電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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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種天窗遮陽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框架主體及設于所述框架主體的遮陽簾、傳動機構、自動復位機構,所述框架主體設有窗口,所述遮陽簾可相對所述窗口活動以遮擋或露出所述窗口,所述遮陽簾可在關閉狀態和打開狀態之間切換,所述傳動機構用于提供所述遮陽簾在關閉過程中所需要的動力,所述自動復位機構用于提供所述遮陽簾在打開過程中所需要的回復力。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天窗遮陽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遮陽簾包括活動端,所述活動端與所述傳動機構驅動連接并可在閉合位置和打開位置之間移動,所述活動端位于所述閉合位置時所述遮陽簾處于關閉狀態,所述活動端位于所述打開狀態時所述遮陽簾處于打開狀態,所述傳動機構為所述活動端提供朝所述閉合位置移動的動力。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天窗遮陽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遮陽簾包括與所述活動端相對的收納端,所述收納端可卷繞地連接于所述自動復位機構,所述自動復位機構對所述活動端持續施加使其朝所述打開位置移動的回復力。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天窗遮陽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自動復位機構包括固定桿、可旋轉地設置于所述固定桿上的轉筒及卷繞于所述固定桿上的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天窗遮陽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自動復位機構設置于所述打開位置一側,所述復位件為扭簧,當所述遮陽簾在所述關閉狀態時,所述扭簧處于變形狀態,以對所述活動端施加使其朝所述打開位置移動的回復力。
6.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天窗遮陽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傳動機構包括位于所述打開位置并固設于所述框架主體的電機、可在所述閉合位置與所述打開位置之間滑動的滑動架以及連接在所述電機與所述滑動架之間的滑輪組件,所述活動端固定連接于所述滑動架。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天窗遮陽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滑輪組件包括與所述滑動架固定連接的傳動件,所述框架主體設有滑軌,所述傳動件上設有與所述滑軌滑動配合的導向滑動部。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天窗遮陽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滑輪組件包括與所述電機驅動連接的第一定滑輪、設于所述閉合位置的第二定滑輪、設于所述滑動架上的動滑輪及連接于所述第一定滑輪、所述第二定滑輪、所述動滑輪之間的牽引繩,所述電機及所述第一定滑輪位于所述打開位置,所述牽引繩一端固定于所述第一定滑輪、另一端繞過所述第二定滑輪并繞設于所述動滑輪,使得所述動滑輪可帶動所述滑動架在所述閉合位置與所述打開位置之間移動。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天窗遮陽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導向滑動部在滑動方向上設置為中部的高度高于兩側的高度。
10.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天窗遮陽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傳動件上設有感應件,所述框架主體在所述閉合位置設有用于感應所述感應件的第一傳感器;和/或,所述框架主體在所述打開位置設有用于感應所述感應件的第二傳感器。
11.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天窗遮陽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傳動機構還包括鎖止結構,所述鎖止結構用于將所述活動端鎖定在任一移動位置。
12.如權利要求1-11中任一項所述的天窗遮陽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主體的一側圍繞所述窗口設有安裝架,所述傳動機構和所述自動復位機構均設置于所述安裝架;所述框架主體還設有控制器,所述控制器用于控制所述遮陽簾在所述關閉狀態和所述打開狀態之間切換。
...【技術特征摘要】
1.一種天窗遮陽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框架主體及設于所述框架主體的遮陽簾、傳動機構、自動復位機構,所述框架主體設有窗口,所述遮陽簾可相對所述窗口活動以遮擋或露出所述窗口,所述遮陽簾可在關閉狀態和打開狀態之間切換,所述傳動機構用于提供所述遮陽簾在關閉過程中所需要的動力,所述自動復位機構用于提供所述遮陽簾在打開過程中所需要的回復力。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天窗遮陽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遮陽簾包括活動端,所述活動端與所述傳動機構驅動連接并可在閉合位置和打開位置之間移動,所述活動端位于所述閉合位置時所述遮陽簾處于關閉狀態,所述活動端位于所述打開狀態時所述遮陽簾處于打開狀態,所述傳動機構為所述活動端提供朝所述閉合位置移動的動力。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天窗遮陽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遮陽簾包括與所述活動端相對的收納端,所述收納端可卷繞地連接于所述自動復位機構,所述自動復位機構對所述活動端持續施加使其朝所述打開位置移動的回復力。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天窗遮陽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自動復位機構包括固定桿、可旋轉地設置于所述固定桿上的轉筒及卷繞于所述固定桿上的復位件,所述固定桿的兩端分別固定連接于所述框架主體,所述復位件一端與所述固定桿連接、另一端與所述轉筒連接,所述收納端可卷繞地連接于所述轉筒上。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天窗遮陽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自動復位機構設置于所述打開位置一側,所述復位件為扭簧,當所述遮陽簾在所述關閉狀態時,所述扭簧處于變形狀態,以對所述活動端施加使其朝所述打開位置移動的回復力。
6.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天窗遮陽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傳動機構包括位于所述打開位置并固設于所述框架主體...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張仕弟,胡鐵龍,吳祥權,
申請(專利權)人:深圳市圖拉斯科技有限公司,
類型:新型
國別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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