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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本專利技術涉及建筑工程,具體為一種基坑支護系統。
技術介紹
1、基坑支護是為保證地下結構施工及基坑周邊環境的安全,對側壁及周邊環境采用的支擋、加固與保護措施?。基坑支護工程通常被視為臨時性工程,主要用于保護地下主體結構的施工安全以及周邊環境的安全。它包括支擋、加固和保護措施,并且需要對地下水進行控制。?
2、基坑支護工程的常見形式如下:
3、(一)邊坡開挖
4、優點:成本最低,施工進度快。
5、缺點:回填土方大,雨季浸泡容易局部坍塌。
6、適用:場地開闊,土層好,周圍無重要建筑物和地下管線。
7、(二)土釘墻
8、優點:穩定可靠,經濟性好,效果較好。
9、缺點:土壤質量差的地區難以使用,需要土方配合分層開挖,施工現場需要投入更多的設備。
10、適用:主要用于土質較好的地區,開挖較淺的基坑。
11、(三)復合土釘墻
12、優點:復合土釘墻具有擋土止水的雙重功能;一般坑內無支撐,便于機械化挖掘。
13、缺點:施工周期較長。
14、適用:軟土層、回填土或場地限制的垂直開挖區域。
15、(四)鋼板樁
16、優點:耐久性好,二次利用率高;施工方便,工期短。
17、缺點:不能阻擋土壤中的小顆粒和水,地下水位高的地區應采取隔水或降水措施;懸臂抗彎能力弱,開挖后變形大。
18、適用:懸臂支護適用于小于4m基坑。
19、(五)灌注樁+
20、優點:墻體強度高,剛度大,支撐穩定性好,變形小。根據土層和工期要求,成孔設備可選擇性多。
21、缺點:成本高,工期長。樁間縫隙容易造成水土流失,尤其是在高水位砂層地區。
22、適用:主要用于2層及以上地下室支護設計的基坑,采用錨索控制變形。坑深8~20m?的基坑工程,?適用于較差的土層。
23、(六)重力水泥土擋墻
24、優點:施工無污染,施工簡單,由于重力結構,可不使用錨桿或支撐,便于基坑土方開挖施工,防滲性好,擋土墻、止水帷幕雙重效果,成本相對較低。
25、缺點:施工速度較慢,因需攪拌樁達到一定齡期方可開挖,基坑加深,則擋墻寬度加寬,造價增加較大,對于較厚軟土區域攪拌樁無法穿透時,基坑變形相對較大。
26、適用:厚回填土、淤泥、淤泥質土區。
27、(七)地下連續墻
28、優點:剛度大,止水效果好。
29、缺點:成本高,施工現場要求高,施工要求專用設備。
30、適用:地質條件差、復雜,基坑深度大,周邊環境要求高。
31、(八)smw工法
32、優點:施工基本無噪聲,對周圍環境影響小,結構強度可靠,防水防滲性能好,深基坑可配合多個錨索或支撐,h?型鋼可回收,降低成本。
33、缺點:施工場地軟樁機行走不穩定,或導槽開挖深,溝壁不穩定,導致攪拌樁機傾斜,影響攪拌樁垂直度;遇到更多的地下障礙物則無法施工;如果在中密度以上的沙層中施工超過18m極易發生埋鉆事故,而且鋼樁憑自重不能插到設計深度。
34、適用:可應用于泥土、粉土、粘土、砂土、砂、礫石、卵石等土層。
35、(九)圍護樁+混凝土支撐
36、優點:充分發揮材料優勢;加快土方開挖和運輸速度;降低工程成本;不受周邊場地不足的限制。
37、缺點:重量大,對環境有害,成本略高于鋼內支撐,拆除較為困難,產生工程垃圾多。
38、(十)圍護樁+裝配式鋼支撐
39、優點:無現場現澆節點,安裝速度更快,施工質量更容易保證;鋼結構為延性材料,抗震性能更好;鋼結構重量輕,基礎成本低;鋼結構為可回收材料,綠色環保;精心設計的鋼結構預制建筑比預制混凝土建筑更經濟。梁柱截面較小,可獲得更多的使用面積。
40、缺點:與預制混凝土結構相比,外墻體系與傳統建筑不同且復雜,如果設計不當,鋼結構比傳統混凝土結構更貴。
41、基坑支護設計要求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42、(1)設計應設置支護結構的水平位移控制值和基坑周圍建筑物的沉降控制值,并提出基坑周圍荷載限值、地下水和地表水控制等基坑的明確使用要求。這些設計條件和基坑使用要求應作為設計文件中的重要內容清楚地反映在設計文件中,結構設計的總平面圖和剖面圖應準確標記,施工注意事項應在設計說明中注明,嚴格防止支撐結構施工和使用期間的實際情況超過這些設計條件。
43、(2)支護結構與主體地下結構之間應留有足夠的施工工作空間,設置的錨桿、腰梁、內支撐不得妨礙主地下結構施工和防水施工。
44、(3)支撐結構的計算應根據基坑開挖和支撐結構的實際情況進行計算,設計和計算的工作條件應與實際施工條件一致。設計文件應指出支撐結構各部件的施工順序和相應的基坑開挖深度,防止基坑開挖未完成未按計劃要求開挖,導致開挖過度造成工程事故。
45、除了基坑深度、周圍環境條件和附加載荷可能不同外,地質條件的變化是支撐結構不同于上部結構的一個非常重要的特殊性。自然形成的土層在基坑規模范圍內的分布和厚度往往存在較大差異,當基坑深度、周圍環境和地質條件存在差異時,這些差異對支撐結構的土壤壓力荷載的影響不容忽視。現有技術,常規支護結構的強度和可靠性仍有待改善,在這種情況下,如何設計更加穩固可靠的基坑支護結構是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
技術實現思路
1、本專利技術旨在針對現有技術的技術缺陷,提供一種基坑支護系統,以解決常規支護結構的強度和穩定性有待改善的技術問題。
2、為實現以上技術目的,本專利技術采用以下技術方案:
3、一種基坑支護系統,包括加固錨桿,外支撐框架,橋接架,內支撐框架,支柱;其中,加固錨桿包括錨桿本體,錨栓,翼板,副翼,在所述錨桿本體上具有若干錨栓,錨栓包括翼板,在翼板的邊緣設有若干副翼;橋接架包括矩形鋼柱,y型端,通孔,安裝桿,端頭,連接盤,外槽體,內槽體,在所述矩形鋼柱的內外端均具有y型端,在y型端上設有通孔,安裝桿貫穿通孔并與錨桿本體螺紋連接,在安裝桿的外側設有端頭,在端頭上設有連接盤,在位于矩形鋼柱外側的y型端上具有外槽體,在位于矩形鋼柱內側的y型端上具有內槽體;內支撐框架位于外支撐框架內部,橋接架的矩形鋼柱位于外支撐框架和內支撐框架之間,橋接架的兩個y型端分別抵在外支撐框架的內壁上和內支撐框架的外壁上,橋接架的連接盤抵在內支撐框架的內壁上,加固錨桿伸入至外部接觸結構中,在外支撐框架的外壁處設有若干豎向支撐的支柱。
4、作為優選,翼板和副翼不位于同一平面上,翼板的端部和副翼的端部均具有錐頭,翼板和副翼均位于基坑內壁的土層中。
5、作為優選,還包括若干楔塊,所述若干楔塊分別支撐在外槽體和內槽體中。
6、作為優選,還包括砌體,所述砌體位于基坑的內壁處,加固錨桿貫穿所述砌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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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保護點】
1.一種基坑支護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加固錨桿(2),外支撐框架(3),橋接架(4),內支撐框架(5),支柱(6);其中,加固錨桿(2)包括錨桿本體(201),錨栓(202),翼板(203),副翼(204),在所述錨桿本體(201)上具有若干錨栓(202),錨栓(202)包括翼板(203),在翼板(203)的邊緣設有若干副翼(204);橋接架(4)包括矩形鋼柱(401),Y型端(402),通孔(403),安裝桿(404),端頭(405),連接盤(406),外槽體(407),內槽體(408),在所述矩形鋼柱(401)的內外端均具有Y型端(402),在Y型端(402)上設有通孔(403),安裝桿(404)貫穿通孔(403)并與錨桿本體(201)螺紋連接,在安裝桿(404)的外側設有端頭(405),在端頭(405)上設有連接盤(406),在位于矩形鋼柱(401)外側的Y型端(402)上具有外槽體(407),在位于矩形鋼柱(401)內側的Y型端(402)上具有內槽體(408);內支撐框架(5)位于外支撐框架(3)內部,橋接架(4)的矩形鋼柱(401)位于外支撐框架(3)和內支撐框架(5)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坑支護系統,其特征在于,翼板(203)和副翼(204)不位于同一平面上,翼板(203)的端部和副翼(204)的端部均具有錐頭,翼板(203)和副翼(204)均位于基坑內壁的土層中。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坑支護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若干楔塊,所述若干楔塊分別支撐在外槽體(407)和內槽體(408)中。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坑支護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砌體(1),所述砌體(1)位于基坑的內壁處,加固錨桿(2)貫穿所述砌體(1)。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基坑支護系統,其特征在于,內支撐框架(5)、外支撐框架(3)、砌體(1)自內而外構成三級支護結構,支柱(6)位于外支撐框架(3)與砌體(1)之間。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坑支護系統,其特征在于,砌體(1)的厚度為12~18cm,由C25或C30混凝土砌筑而成。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坑支護系統,其特征在于,在每個支護面上,若干加固錨桿(2)呈陣列結構排布,相鄰的加固錨桿(2)的翼板(203)相互交錯。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坑支護系統,其特征在于,相鄰的支柱(6)之間的間距相等,在相鄰的支柱(6)之間連接有連桿。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坑支護系統,其特征在于,外支撐框架(3)和內支撐框架(5)均為硬質金屬網結構,在外支撐框架(3)上和內支撐框架(5)上均設有插槽,橋接架(4)兩側的Y型端(402)插入所述插槽。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坑支護系統,其特征在于,在內支撐框架(5)的內壁處也設有若干豎向支撐的支柱(6)。
...【技術特征摘要】
1.一種基坑支護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加固錨桿(2),外支撐框架(3),橋接架(4),內支撐框架(5),支柱(6);其中,加固錨桿(2)包括錨桿本體(201),錨栓(202),翼板(203),副翼(204),在所述錨桿本體(201)上具有若干錨栓(202),錨栓(202)包括翼板(203),在翼板(203)的邊緣設有若干副翼(204);橋接架(4)包括矩形鋼柱(401),y型端(402),通孔(403),安裝桿(404),端頭(405),連接盤(406),外槽體(407),內槽體(408),在所述矩形鋼柱(401)的內外端均具有y型端(402),在y型端(402)上設有通孔(403),安裝桿(404)貫穿通孔(403)并與錨桿本體(201)螺紋連接,在安裝桿(404)的外側設有端頭(405),在端頭(405)上設有連接盤(406),在位于矩形鋼柱(401)外側的y型端(402)上具有外槽體(407),在位于矩形鋼柱(401)內側的y型端(402)上具有內槽體(408);內支撐框架(5)位于外支撐框架(3)內部,橋接架(4)的矩形鋼柱(401)位于外支撐框架(3)和內支撐框架(5)之間,橋接架(4)的兩個y型端(402)分別抵在外支撐框架(3)的內壁上和內支撐框架(5)的外壁上,橋接架(4)的連接盤(406)抵在內支撐框架(5)的內壁上,加固錨桿(2)伸入至外部接觸結構中,在外支撐框架(3)的外壁處設有若干豎向支撐的支柱(6)。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坑支護系統,其特征在于,翼板(203)和副翼(204)不位于同一平面上,翼板(2...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楊浩,初東,王亞琦,張林林,焦裕馨,
申請(專利權)人:濱州市輝泰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
類型:發明
國別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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