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本申請實施例涉及動力電池,尤其涉及一種電池包及車輛。
技術介紹
1、電池包作為電動汽車最為核心的動力供給部件,決定了電動汽車的續駛里程、成本、使用壽命、安全性、維修性等關鍵指標。電池包在快速充電和快速放電過程中會產生大量熱量,產生的熱量如果不能快速有效的散發,熱量的積聚可能引發電池的發熱、起火、爆炸等安全事故。
2、相關技術中,為了增加電池包的底板的強度,將底板設計為帶有中空型腔的雙層板,這導致電池包存在z向上的占用空間大的問題。
技術實現思路
1、有鑒于此,本申請實施例的主要目的是提供一種電池包及車輛,以解決電池包存在z向上的占用空間大的技術問題。
2、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了一種電池包,包括托盤和電芯模組,所述托盤包括框架、底護板和底板組件,所述框架構造有泄壓孔,所述底護板封閉于所述框架的一側,所述底板組件設置于所述框架內,所述底板組件包括主板體和分隔板體,所述主板體與所述底護板相對設置,所述分隔板體連接于所述主板體的背離所述底護板的一側,且所述分隔板體將所述主板體分隔為第一板體和第二板體,所述第一板體構造有多個第一排氣孔,所述第一排氣孔與所述泄壓孔連通;所述電芯模組設置于由所述第一板體、所述分隔板體和所述框架所圍成的空間內,多個所述第一排氣孔和所述電芯模組上設置的電芯防爆閥一一對應設置。
3、在可以包括上述實施例的一些實施例中,所述主板體為單層板。
4、在可以包括上述實施例的一些實施例中,所述主板體、所述底護板及所述框
5、在可以包括上述實施例的一些實施例中,所述第二板體構造有第二排氣孔,所述第一排煙通道和所述第二排煙通道通過所述第二排氣孔連通。
6、在可以包括上述實施例的一些實施例中,所述主板體的朝向所述底護板的一側構造有多個沿第一方向間隔設置的加強筋,所述加強筋的延伸方向與第二方向平行,所述加強筋與所述底護板抵接;所述加強筋構造有多個過煙通道,多個所述過煙通道沿所述第二方向排布。
7、可選的,所述過煙通道靠近所述第一排氣孔設置。
8、在可以包括上述實施例的一些實施例中,所述底護板的朝向所述主板體的一側構造有多個沿所述第一方向間隔設置的第一分隔筋,所述第一分隔筋的延伸方向與所述第二方向平行,所述第一分隔筋在所述主板體上的投影位于所述第一排氣孔外,所述第一分隔筋與所述主板體之間間隔設置,多個所述第一分隔筋和多個所述加強筋將所述第一排煙通道分隔為沿所述第一方向排布的多個排煙支路。
9、在可以包括上述實施例的一些實施例中,所述主板體的朝向所述底護板的一側構造有多個沿所述第一方向間隔設置的第二分隔筋,所述第二分隔筋的延伸方向與所述第二方向平行,所述第二分隔筋在所述主板體上的投影位于所述第一排氣孔外,所述第二分隔筋在所述底護板上的投影位于所述第一分隔筋外,所述第二分隔筋與所述底護板之間間隔設置,多個所述第一分隔筋、多個所述加強筋和多個所述第二分隔筋將所述第一排煙通道分隔為沿所述第一方向排布的多個排煙支路。
10、在可以包括上述實施例的一些實施例中,所述主板體沿所述第二方向的兩端與所述框架之間間隔設置,且所述主板體沿所述第二方向的兩端、所述框架和所述底護板之間圍設成集煙通道,所述集煙通道與所述第二排煙通道連通,多個所述排煙支路均與所述集煙通道連通。
11、在可以包括上述實施例的一些實施例中,所述底護板上開設有第一連接孔,所述加強筋開設有第二連接孔,所述底護板和所述主板體通過穿設于所述第一連接孔和所述第二連接孔內的緊固件連接。
12、本申請實施例還提供了一種車輛,包括上述實施例中的電池包。
13、本申請實施例提供的電池包及車輛,電池包的托盤包括框架、底板組件和底護板,底護板封閉于框架的背離上蓋的一側,底板組件設置于電芯模組和底護板之間;框架構造有泄壓孔;底板組件包括主板體和分隔板體,主板體與底護板相對設置,分隔板體連接于主板體的背離底護板的一側,且分隔板體將主板體分隔為第一板體和第二板體,第一板體與電芯模組對應,第一板體構造有多個第一排氣孔,多個第一排氣孔和電芯模組上設置的電芯防爆閥一一對應設置,主板體、底護板及框架圍設成第一排煙通道,分隔板體、第二板體、框架及上蓋圍設成第二排煙通道,第二排煙通道與泄壓孔連通,第二排煙通道和第一排氣孔均與第一排煙通道連通。電芯發生熱失控時產生的氣體從電芯防爆閥噴出,通過第一排氣孔進入第一排煙通道內,進而進入第二排煙通道內,最終從泄壓孔排放到電池包的外界環境中,以對電池包進行散熱。本實施例中的電池包,主板體可以設置為單層板,以使主板體沿z向上的厚度小,進而使電池包沿z向上的占用空間減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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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種電池包,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池包,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板體為單層板。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池包,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板體、所述底護板及所述框架圍設成第一排煙通道,所述分隔板體、所述第二板體和所述框架圍設成第二排煙通道,所述第二排煙通道與所述泄壓孔連通,所述第二排煙通道和所述第一排氣孔均與所述第一排煙通道連通。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池包,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板體構造有第二排氣孔,所述第一排煙通道和所述第二排煙通道通過所述第二排氣孔連通。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池包,其特征在于,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池包,其特征在于,所述過煙通道靠近所述第一排氣孔設置。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池包,其特征在于,所述底護板的朝向所述主板體的一側構造有多個沿所述第一方向間隔設置的第一分隔筋,所述第一分隔筋的延伸方向與所述第二方向平行,所述第一分隔筋在所述主板體上的投影位于所述第一排氣孔外,所述第一分隔筋與所述主板體之間間隔設置,多個所述第一分隔筋和多個所述加強筋將所述第一排煙通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池包,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板體的朝向所述底護板的一側構造有多個沿所述第一方向間隔設置的第二分隔筋,所述第二分隔筋的延伸方向與所述第二方向平行,所述第二分隔筋在所述主板體上的投影位于所述第一排氣孔外,所述第二分隔筋在所述底護板上的投影位于所述第一分隔筋外,所述第二分隔筋與所述底護板之間間隔設置,多個所述第一分隔筋、多個所述加強筋和多個所述第二分隔筋將所述第一排煙通道分隔為沿所述第一方向排布的多個排煙支路。
9.根據權利要求7或8所述的電池包,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板體沿所述第二方向的兩端與所述框架之間間隔設置,且所述主板體沿所述第二方向的兩端、所述框架和所述底護板之間圍設成集煙通道,所述集煙通道與所述第二排煙通道連通,多個所述排煙支路均與所述集煙通道連通。
10.一種車輛,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1-9任一項所述的電池包。
...【技術特征摘要】
1.一種電池包,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池包,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板體為單層板。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池包,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板體、所述底護板及所述框架圍設成第一排煙通道,所述分隔板體、所述第二板體和所述框架圍設成第二排煙通道,所述第二排煙通道與所述泄壓孔連通,所述第二排煙通道和所述第一排氣孔均與所述第一排煙通道連通。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池包,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板體構造有第二排氣孔,所述第一排煙通道和所述第二排煙通道通過所述第二排氣孔連通。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池包,其特征在于,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池包,其特征在于,所述過煙通道靠近所述第一排氣孔設置。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池包,其特征在于,所述底護板的朝向所述主板體的一側構造有多個沿所述第一方向間隔設置的第一分隔筋,所述第一分隔筋的延伸方向與所述第二方向平行,所述第一分隔筋在所述主板體上的投影位于所述第一排氣孔外,所述第一分...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張輝,錢定乾,王繼天,
申請(專利權)人: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類型:新型
國別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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