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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本專利技術涉及揚聲器,特別涉及一種用于保持音效的揚聲器翻轉結構。
技術介紹
1、隨著汽車制造業水平的提高,汽車內部的功能件的設計也越來越多,以及客戶對整車的科技感和儀式感的體驗需求,揚聲器做成可運動的功能件,在車門打開或者點火后,揚聲器自動升起來,增加迎賓的效果。
2、目前的揚聲器運動機構簡單,揚聲器的線束要留一段翻轉行程的長度,揚聲器面向人員,容易看穿揚聲器內部結構,揚聲器在運動結構內部,不利于揚聲器的更換。
3、因此,亟需一款能夠保持揚聲器效果,且利于更換的翻轉機構。
技術實現思路
1、本專利技術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用于保持音效的揚聲器翻轉結構,實現了揚聲器固定但表面蓋板可以翻轉的機構,在蓋板升起來的同時還可以保證揚聲器的音效。
2、本專利技術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的:
3、一種用于保持音效的揚聲器翻轉結構,包括:
4、圓盤,其包括翻轉蓋板和支撐桿,所述翻轉蓋板設置于所述支撐桿頂端的一側;
5、連桿組,其包括:主驅動連桿、第一連桿、第二連桿、第三連桿以及第四連桿,所述主驅動連桿通過齒輪軸與驅動電機相連接,所述第一連桿的底端與所述主驅動連桿的底端相連接,所述主驅動連桿在所述驅動電機驅動下能帶動所述第一連桿進行圓弧運動,所述第一連桿、所述第二連桿的上端均與所述支撐桿通過可運動旋轉銷軸轉動連接,所述第二連桿的底端與殼體相連接,所述第一連桿上設置有第一驅動銷和第二驅動銷,所述第三連桿的從
6、優選地,上述技術方案中,還包括:遮丑蓋板,其與所述第四連桿通過所述可運動旋轉銷軸相連接,所述第四連桿通過所述可運動旋轉銷軸來驅動所述遮丑蓋板運動。
7、優選地,上述技術方案中,所述主驅動連桿包括主驅動連桿,所述主驅動連桿上端的外側設置所述齒輪軸,所述主驅動連桿的底端開設有驅動槽。
8、優選地,上述技術方案中,所述第一連桿的頂端設置有第一連桿轉軸中心,所述第一連桿通過所述第一連桿轉軸中心與所述可運動旋轉銷軸轉動連接。
9、優選地,上述技術方案中,所述第一連桿底端的側面設置有從動銷,所述從動銷與所述驅動槽相配合,在關閉狀態下所述驅動電機通電運行時,所述主驅動連桿以所述齒輪軸為中心順時針轉動,所述驅動槽帶動槽里的所述從動銷一起運動,從而帶動所述第一連桿以第一連桿轉軸中心為圓心做圓弧運動。
10、優選地,上述技術方案中,所述第一驅動銷設置于所述第一連桿的中部,當所述第一連桿旋轉時,所述第一驅動銷能驅使所述第四連桿一起運動。
11、優選地,上述技術方案中,所述第四連桿的驅動端與所述翻轉蓋板通過所述可運動旋轉銷軸相連接,當所述第四連桿的從動端在所述第一連桿的驅動下運動時,所述第四連桿的驅動端能進一步通過所述可運動旋轉銷軸驅使所述翻轉蓋板運動。
12、優選地,上述技術方案中,所述第二驅動銷位于所述第一連桿的底部,當所述第一連桿旋轉時,所述第二驅動銷能驅使所述第三連桿一起運動。
13、優選地,上述技術方案中,所述第三連桿的驅動端與所述支撐桿底端銷軸相連接,當所述第三連桿的從動端在所述第一連桿的驅動下運動時,所述第三連桿的驅動端能驅動所述支撐桿底端的銷軸運動,并進一步驅動支撐桿運動。
14、優選地,上述技術方案中,所述遮丑蓋板位于所述第四連桿的上方,所述遮丑蓋板的運動軌跡為以所述第二連桿的軸銷為中心的圓弧運動。
15、優選地,上述技術方案中,所述遮丑蓋板上設置有遮丑蓋板軸銷,在翻轉蓋板打開或關閉時,所述遮丑蓋板軸銷沿著殼體的軌跡槽進行運動。
16、本專利技術上述技術方案,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17、(1)揚聲器的位置固定,保證了聲學效果;
18、(2)翻轉機構在翻轉過程中對揚聲器沒有影響,保證了聲學效果;
19、(3)相比一個旋轉軸來實現的翻轉方式,本專利技術的翻轉方式多了一種運動軌跡,更有動態效果;
20、(4)本專利技術的翻轉蓋板和揚聲器相對獨立,不受揚聲器聲學效果限制,可以在蓋板的表面做更多的造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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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種用于保持音效的揚聲器翻轉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保持音效的揚聲器翻轉結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遮丑蓋板(5),其與所述第四連桿(6)通過所述可運動旋轉銷軸(21)相連接,所述第四連桿(6)通過所述可運動旋轉銷軸(21)來驅動所述遮丑蓋板(5)運動。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保持音效的揚聲器翻轉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驅動連桿(7)包括主驅動連桿,所述主驅動連桿上端的外側設置所述齒輪軸(71),所述主驅動連桿(7)的底端開設有驅動槽(72)。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保持音效的揚聲器翻轉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桿(1)的頂端設置有第一連桿轉軸中心(11),所述第一連桿(1)通過所述第一連桿轉軸中心(11)與所述可運動旋轉銷軸(21)轉動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保持音效的揚聲器翻轉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桿(1)底端的側面設置有從動銷(14),所述從動銷(14)與所述驅動槽(72)相配合,在關閉狀態下所述驅動電機通電運行時,所述主驅動連桿(7)以所述齒輪軸(71)為中心順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保持音效的揚聲器翻轉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驅動銷(12)設置于所述第一連桿(1)的中部,當所述第一連桿(1)旋轉時,所述第一驅動銷(12)能驅使所述第四連桿(6)一起運動;所述第二驅動銷(13)位于所述第一連桿(1)的底部,當所述第一連桿(1)旋轉時,所述第二驅動銷(13)能驅使所述第三連桿(4)一起運動。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用于保持音效的揚聲器翻轉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連桿(6)的驅動端與所述翻轉蓋板(8)通過所述可運動旋轉銷軸(21)相連接,當所述第四連桿(6)的從動端在所述第一連桿(1)的驅動下運動時,所述第四連桿(6)的驅動端能進一步通過所述可運動旋轉銷軸(21)驅使所述翻轉蓋板(8)運動。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用于保持音效的揚聲器翻轉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連桿(4)的驅動端與所述支撐桿(2)底端銷軸相連接,當所述第三連桿(4)的從動端在所述第一連桿(1)的驅動下運動時,所述第三連桿(4)的驅動端能驅動所述支撐桿(2)底端的銷軸運動,并進一步驅動所述支撐桿(2)運動。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保持音效的揚聲器翻轉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連桿(6)的上方設置遮丑蓋板(5),所述遮丑蓋板(5)的運動軌跡為以所述第二連桿(3)的軸銷為中心的圓弧運動。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用于保持音效的揚聲器翻轉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遮丑蓋板(5)上設置有遮丑蓋板軸銷(51),在翻轉蓋板(8)打開或關閉時,所述遮丑蓋板軸銷(51)沿著殼體(9)的軌跡槽(91)進行運動。
...【技術特征摘要】
1.一種用于保持音效的揚聲器翻轉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保持音效的揚聲器翻轉結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遮丑蓋板(5),其與所述第四連桿(6)通過所述可運動旋轉銷軸(21)相連接,所述第四連桿(6)通過所述可運動旋轉銷軸(21)來驅動所述遮丑蓋板(5)運動。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保持音效的揚聲器翻轉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驅動連桿(7)包括主驅動連桿,所述主驅動連桿上端的外側設置所述齒輪軸(71),所述主驅動連桿(7)的底端開設有驅動槽(72)。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保持音效的揚聲器翻轉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桿(1)的頂端設置有第一連桿轉軸中心(11),所述第一連桿(1)通過所述第一連桿轉軸中心(11)與所述可運動旋轉銷軸(21)轉動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保持音效的揚聲器翻轉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桿(1)底端的側面設置有從動銷(14),所述從動銷(14)與所述驅動槽(72)相配合,在關閉狀態下所述驅動電機通電運行時,所述主驅動連桿(7)以所述齒輪軸(71)為中心順時針轉動,所述驅動槽(72)帶動槽里的所述從動銷(14)一起運動,從而帶動所述第一連桿(1)以第一連桿轉軸中心(11)為圓心做圓弧運動。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保持音效的揚聲器翻轉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驅動銷(12)設置于所述第一連桿(1)的中部,...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李偉,鄭宏聲,李倫洪,
申請(專利權)人:安徽江淮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類型:發明
國別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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