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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國外來華專利技術】
本專利技術涉及用于盛放液體以供消費的可食用容器。具體地,本專利技術涉及由升級改造的(upcycled)成分制成的可食用容器,該容器能夠長時間承受熱液體,如沸水,同時保持結構完整性和不滲漏。
技術介紹
1、由塑料或塑料內襯紙制成的一次性杯子由于其低成本和方便性而成為可重復使用的飲水杯的常用替代品。塑料杯和紙杯都可以長時間盛放熱液體。然而,一次性杯子對環境不好。因為它們不能被生物降解,所以它們使環境雜亂或者填滿垃圾填埋場。此外,一次性杯子中使用的塑料來自化石燃料。
2、可食用杯子是一次性杯子的替代品,并且對環境更好。可食用杯子不會產生一次性杯子的有害廢物,因為它們會被吃掉,或者如果被丟棄會被快速生物降解。最普通類型的可食用杯子由烘烤的面團或面糊制成,并且通過例如將面糊倒入模具中然后烘烤,或者圍繞模棒(mandrel)形成面團然后烘烤來制成。
3、然而,這些類型的可食用杯子不能長時間盛放液體,因為它們不防水。解決這個問題的一個辦法是在烘烤的杯子上涂一層防水層。petrini的美國專利no.6,068,866公開了一種由兩次烘烤的糕餅制成的可食用杯子,其具有由糖、水、淀粉和樹膠制成的防水層,能夠容納熱飲和冷飲而不會滲漏或失去其結構完整性。然而,這種額外的層需要額外的涂覆過程,杯子仍然受限于烘烤的面團的結構完整性,并且這樣的杯子能夠盛放熱液體的時間有限且相對短。
4、另一種可食用杯子由脫水水果或蔬菜制成。woods的美國專利no.6,423.357公開了一種由脫水水果或蔬菜形成條狀并纏繞在模棒上制成的可
5、一些傳統可食用容器的另一個問題是它們必須被持續支撐。也就是說,使用者不能將容器直立放置在平面上。
6、此外,大多數傳統可食用容器是由原始谷物制成的,而不是通過升級改造獲得的回收食品資產。原始谷物需要使用寶貴的逐漸減少的資源,如肥沃的土地和水來種植和生長,這對環境有負面影響。
7、因此,需要對現有的一次性容器進行改進。
技術實現思路
1、本專利技術涉及一種可以長時間盛放和容納熱的以及冷的液體的升級改造的可食用容器。
2、在本專利技術的一個總的方面,一種可食用容器由啤酒糟(brewers?spent?grain)、升級改造的燕麥蛋白和淀粉組成。在這方面,啤酒糟占13%至17.5%,升級改造的燕麥蛋白占11.6%至13.8%,淀粉占6.1%至10.4%,按可食用容器的重量計。
3、在本專利技術的另一個總的方面,提供了一種用于制造可食用容器的方法。該方法包括:(1)通過混合包括水、13重量%至17.5重量%的啤酒糟、11.6重量%至13.8重量%的升級改造的燕麥蛋白和6.1重量%至10.4重量%的淀粉的成分來形成面團;(2)將面團放入烘烤模具中;和(3)烘烤面團以形成可食用容器。
4、在本專利技術的另一個方面,可食用容器還包括未漂白的面粉、糖、脂肪和鹽。優選地,未漂白的面粉的濃度為35.6重量%至63重量%,糖的濃度為9.2重量%至12.4重量%,脂肪的濃度為4.8重量%至5.5重量%,鹽的濃度為0.3重量%至0.8重量%。
5、在本專利技術的另一個方面,可食用容器內的升級改造的燕麥蛋白是燕麥奶粉(oatmilk?flour),并且燕麥奶粉優選含有大約20%的纖維和50%的蛋白質。
本文檔來自技高網...【技術保護點】
1.一種可食用容器,其包含: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食用容器,其中所述啤酒糟和所述升級改造的燕麥蛋白的總重量為26%或更多,按所述可食用容器的總重量計。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食用容器,其中所述啤酒糟和所述升級改造的燕麥蛋白之間的比例為大約11:9。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食用容器,還包含未漂白的面粉、糖、脂肪和鹽。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可食用容器,其中所述未漂白的面粉的濃度為35.6重量%至63重量%,所述糖的濃度為9.2重量%至12.4重量%,所述脂肪的濃度為4.8重量%至5.5重量%,所述鹽的濃度為0.3重量%至0.8重量%。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食用容器,其中所述啤酒糟具有40%至60%的纖維部分和20%至30%的蛋白質部分,按啤酒糟的總量計。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食用容器,其中所述升級改造的燕麥蛋白是燕麥奶粉。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食用容器,其中所述燕麥奶粉有20%的纖維和大約50%的蛋白質。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食用容器,其中所述容器
10.一種制造可食用容器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制造可食用容器的方法,其中所述啤酒糟和所述升級改造的燕麥蛋白的總重量為26%或更多,按所述可食用容器的總重量計。
12.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制造可食用容器的方法,其中所述啤酒糟和所述升級改造的燕麥蛋白之間的比例為大約11:9。
13.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制造可食用容器的方法,其中所述面團還包含未漂白的面粉、糖、脂肪和鹽。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制造可食用容器的方法,其中所述未漂白的面粉的濃度為35.6重量%至63重量%,所述糖的濃度為9.2重量%至12.4重量%,所述脂肪的濃度為4.8重量%至5.5重量%,所述鹽的濃度為0.3重量%至0.8重量%。
15.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制造可食用容器的方法,其中所述啤酒糟具有40%至60%的纖維部分和20%至30%的蛋白質部分,按啤酒糟的總量計。
16.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制造可食用容器的方法,其中所述升級改造的燕麥蛋白是燕麥奶粉。
17.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制造可食用容器的方法,其中所述燕麥奶粉有20%的纖維和大約50%的蛋白質。
18.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制造可食用容器的方法,其中所述容器能夠在降解前容納初始溫度范圍為185°F至212°F的液體至少4小時。
19.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制造可食用容器的方法,其中所述面團的烘烤是在足以使面團形成玻璃狀結構的壓力和溫度下進行的。
...【技術特征摘要】
【國外來華專利技術】
1.一種可食用容器,其包含: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食用容器,其中所述啤酒糟和所述升級改造的燕麥蛋白的總重量為26%或更多,按所述可食用容器的總重量計。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食用容器,其中所述啤酒糟和所述升級改造的燕麥蛋白之間的比例為大約11:9。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食用容器,還包含未漂白的面粉、糖、脂肪和鹽。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可食用容器,其中所述未漂白的面粉的濃度為35.6重量%至63重量%,所述糖的濃度為9.2重量%至12.4重量%,所述脂肪的濃度為4.8重量%至5.5重量%,所述鹽的濃度為0.3重量%至0.8重量%。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食用容器,其中所述啤酒糟具有40%至60%的纖維部分和20%至30%的蛋白質部分,按啤酒糟的總量計。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食用容器,其中所述升級改造的燕麥蛋白是燕麥奶粉。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食用容器,其中所述燕麥奶粉有20%的纖維和大約50%的蛋白質。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食用容器,其中所述容器能夠在降解前容納初始溫度范圍為185°f至212°f的液體至少4小時。
10.一種制造可食用容器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制造可食用容器的方法,其中所述啤酒糟和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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