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本申請涉及限高,更具體地說,涉及一種橋涵限高提醒裝置。
技術介紹
1、橋涵隧道在通車使用時,為了保障山體的穩定性,防撞其塌方,通常在橋涵入口處加設限高標示,提醒車輛注意通行。
2、現有技術公開號為cn215629577u的文獻提供一種橋涵限高提醒裝置,該裝置相關技術中通過設置的高度調節機構,可以實現裝置高度的調節,對不同高度的橋涵進行限高;通過設置的微型水泵和噴淋板,可以對玻璃保護罩進行清洗,防止灰塵對指示牌進行遮擋。
3、上述中的現有技術方案雖然通過現有技術的結構可以實現與有關的有益效果,但是仍存在以下缺陷:該裝置雖然通過指示板展示限高標示,但駕駛員無法確定車體是否超高,無法為駕駛員提供防范式的限高措施。
4、鑒于此,我們提出一種橋涵限高提醒裝置。
技術實現思路
1、為了改善上述
技術介紹
中提出的問題,本申請提供一種橋涵限高提醒裝置,
2、本申請提供的橋涵限高提醒裝置,采用如下的技術方案:
3、一種橋涵限高提醒裝置,包括:
4、導向通道架;
5、限高導向架,固定安裝在導向通道架中部;
6、限高輥,滑動連接在限高導向架外部;
7、限位調節桿,鉸接安裝在限高輥與導向通道架之間;
8、燈光指示棒,轉動連接在導向通道架外部;
9、滑齒套柱,呈對稱結構滑動連接在導向通道架外部,并與限位調節桿及燈光指示棒均傳動連接。
10、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利用經
11、作為本申請文件技術方案的一種可選方案,呈框架結構的所述導向通道架底部固定連接有安裝孔板,所述安裝孔板通過膨脹螺栓與橋涵通道的入口處連接固定,且兩所述安裝孔板之間固定連接有多個減速帶。
12、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利用減速帶可降低過往通行車輛的車速,使其配合限高檢測。
13、作為本申請文件技術方案的一種可選方案,所述限高導向架呈u型結構設置,呈u型結構設置的所述限高導向架對稱開設有兩導向槽,所述導向槽能夠與限高輥滑動適配,且所述導向槽外部設有高度標示。
14、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利用限高導向架對限高輥進行滑動限位,使得限高輥沿著軌跡進行升降動作,而導向槽外部的高度標示,可實現限高輥的定高攔截調整。
15、作為本申請文件技術方案的一種可選方案,所述限高輥包括輥筒,由pe樹脂制成的所述輥筒兩端均插設有插柱,所述插柱外部通過螺栓轉動連接有滑桿套,所述滑桿套限位在導向槽外部滑動適配。
16、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利用pe樹脂制成的所述輥筒可提高輥筒使用的環保性,降低成本,同時在滑桿套的承托下,便于對輥筒的拆卸更換操作。
17、作為本申請文件技術方案的一種可選方案,所述限位調節桿包括鉸接安裝在導向通道架一側的滑套筒,所述滑套筒內滑動連接有收納桿,所述收納桿另一端與滑桿套側壁鉸接安裝,且所述滑套筒外部套接安裝有能夠限位收納桿進行收縮調整的定距套,所述定距套通過其外部螺紋連接的緊固手輪與滑套筒抵接限位,且所述滑套筒一端固定連接的傳動齒輪能夠與滑齒套柱嚙合傳動適配。
18、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利用限高輥受到超高車輛的頂升時,其一側鉸接安裝的收納桿翻轉并縮入滑套筒內,實現限位調節桿的翻轉動作,使得移動翻轉的限位調節桿與滑齒套柱嚙合傳動適配,實現滑齒套柱的限位移動,帶動燈光指示棒進行翻轉攔截使用,而定距套可對收納桿與滑套筒的伸縮長度進行調控,實現限高輥的限高調整。
19、作為本申請文件技術方案的一種可選方案,所述燈光指示棒呈錯位對稱結構設置,且所述燈光指示棒外部通過緊固螺栓固定連接有被動齒輪,所述被動齒輪能夠與滑齒套柱一側固定連接的齒套相嚙合傳動適配。
20、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利用呈錯位對稱結構設置的燈光指示棒,可使得滑齒套柱受到超高車輛的作用下,帶動兩側安裝的燈光指示棒實現正反轉動,實現位于車頭的一側燈光指示棒限位下翻,對駕駛員進醒目攔截,位于車尾的一側燈光指示棒限位上翻,提醒后方車輛注意保持車距,便于超高車輛后退操作。
21、綜上所述,本申請包括以下至少一種有益技術效果:
22、1.本申請通過利用經過導向通道架的車輛與定向高度調整的限高輥進行測量比對,當車輛超高時,頂動限高輥限位上移,上移的限高輥帶動鉸接安裝的限位調節桿,限位收縮并翻轉并與滑齒套柱傳動連接,使得移動的滑齒套柱與燈光指示棒發生傳動連接進行翻轉,對駕駛員進行燈光攔截指示,提高其限高的使用效果。
23、2.本申請通過利用呈錯位對稱結構設置的燈光指示棒,可使得滑齒套柱受到超高車輛的作用下,帶動兩側安裝的燈光指示棒實現正反轉動,實現位于車頭的一側燈光指示棒限位下翻,對駕駛員進醒目攔截,位于車尾的一側燈光指示棒限位上翻,提醒后方車輛注意保持車距,便于超高車輛后退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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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種橋涵限高提醒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橋涵限高提醒裝置,其特征在于:呈框架結構的所述導向通道架(1)底部固定連接有安裝孔板(11),所述安裝孔板(11)通過膨脹螺栓與橋涵通道的入口處連接固定,且兩所述安裝孔板(11)之間固定連接有多個減速帶(12)。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橋涵限高提醒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限高導向架(2)呈U型結構設置,呈U型結構設置的所述限高導向架(2)對稱開設有兩導向槽,所述導向槽能夠與限高輥(3)滑動適配,且所述導向槽外部設有高度標示。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橋涵限高提醒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限高輥(3)包括輥筒(31),由PE樹脂制成的所述輥筒(31)兩端均插設有插柱(32),所述插柱(32)外部通過螺栓轉動連接有滑桿套(33),所述滑桿套(33)限位在導向槽外部滑動適配。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橋涵限高提醒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調節桿(4)包括鉸接安裝在導向通道架(1)一側的滑套筒(41),所述滑套筒(41)內滑動連接有收納桿(42),所述收納桿(42)另一端與滑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橋涵限高提醒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光指示棒(5)呈錯位對稱結構設置,且所述燈光指示棒(5)外部通過緊固螺栓固定連接有被動齒輪(51),所述被動齒輪(51)能夠與滑齒套柱(6)一側固定連接的齒套(61)相嚙合傳動適配。
...【技術特征摘要】
1.一種橋涵限高提醒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橋涵限高提醒裝置,其特征在于:呈框架結構的所述導向通道架(1)底部固定連接有安裝孔板(11),所述安裝孔板(11)通過膨脹螺栓與橋涵通道的入口處連接固定,且兩所述安裝孔板(11)之間固定連接有多個減速帶(12)。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橋涵限高提醒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限高導向架(2)呈u型結構設置,呈u型結構設置的所述限高導向架(2)對稱開設有兩導向槽,所述導向槽能夠與限高輥(3)滑動適配,且所述導向槽外部設有高度標示。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橋涵限高提醒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限高輥(3)包括輥筒(31),由pe樹脂制成的所述輥筒(31)兩端均插設有插柱(32),所述插柱(32)外部通過螺栓轉動連接有滑桿套(33),所述滑桿套(33)限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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