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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本專利技術關于用于記錄與驗證騎乘活動的系統、方法、以及計算機可讀取媒體。
技術介紹
1、騎乘自行車和其他無排放或低排放的交通方式越來越受歡迎,特別是與其他需要更多能源、導致更多排放或在其他方面不太環保的交通方式、運動或活動的模式相比。自行車使用者或騎士可以取決于自行車的類型和騎車配置,以人力、部分電力輔助和全電力來推動。騎乘自行車,無論是否有輔助力,都有廣泛而多樣的用途,例如交通、旅行、休閑、訓練、運動和比賽。
2、近年來,共享自行車、通勤自行車、電動車、滑板載具以及類似的裝置和有關的服務變得越來越普遍、易于取得或更具永續性。組織以及私人或公共機構或公司經常推廣可持續、綠色、低排放或零排放的交通選項,并提供用于追蹤這些選項的使用情況的系統、解決方案、平臺和機制。此外,隨著新技術的發展,已經出現了各種電動自行車,使騎士或使用者能夠在有或沒有電力輔助的情況下操作自行車,以自供電、混合動力、全電動或混合模式騎自行車。
3、低排放、零排放或其他環境友善交通的使用者可以記錄永續/綠色交通的使用,這可以導致碳信用額或碳、綠色、永續性或esg(環境、社會、公司治理)積分、信用額、資格或考慮因素。
技術實現思路
1、在一些實施例中,一種用于記錄與驗證騎乘活動的系統包括:一感測器偵測一自行車的一移動并且提供距離信息;一終端裝置包含一使用者模塊提供一使用者界面以讓一使用者登入并存取該使用者的個人的信息;一轉換模塊將從該感測器接收的該距離信息轉換至碳足跡信息中;以及一通信模塊將該
2、于一實施例中,該終端裝置為一車載單元、一移動裝置、一平板電腦、或一可穿戴裝置。
3、于一實施例中,該終端裝置為該車載單元,并且該感測器安裝在該自行車上。
4、于一實施例中,該終端裝置為該移動裝置,并且該感測器被納入至該移動裝置中。
5、于一實施例中,該使用者的該個人的信息包含一累積騎車距離、一累積騎車時間、一先前自行車類型或該碳足跡記錄的至少其中之一,或該碳足跡信息包含一目前騎車距離、一目前騎車時間或一目前自行車類型的至少其中之一。
6、于一實施例中,該轉換模塊進一步配置以將該碳足跡信息傳送至該服務器以更新該碳足跡記錄,當該距離信息或該碳足跡信息被驗證時。
7、在一些實施例中,一種用于記錄與驗證騎乘活動的方法包括:接收從一使用者的一登入請求;進行一第一查核在一目前地點與一最后記錄地點的一距離差異是否對應于一目前時間與一最后記錄時間的一時間間隔范圍,以響應至接收一開始命令;從一感測器接收距離信息,以響應至該第一查核被驗證;進行一第二查核在該距離信息;停止從該感測器接收該距離信息,以響應至該第二查核被驗證以及接收一停止命令;進行一第三查核在從該距離信息轉換的碳足跡信息;以及傳送該碳足跡信息至一服務器以更新一碳足跡記錄,以響應至該第三查核被驗證。
8、于一實施例中,該感測器包含安裝在一自行車上的一速度感測器、一全球定位系統感測器或一加速度感測器或是該使用者所穿戴的一肌電圖感測器、一心率感測器或一呼吸感測器。
9、于一實施例中,該第二查核為驗證該距離信息是否在該感測器設定的一預定范圍內。
10、于一實施例中,該第二查核為驗證該距離信息與從另一個感測器接收的另一個距離信息是否在一預定地對應中。
11、于一實施例中,該第三查核為驗證該碳足跡信息是否對應于該些騎乘活動設定的一預定范圍內。
12、于一實施例中,該第三查核為驗證該使用者在該些騎乘活動期間經過的不同路口的數量是否大于一第一預定閾值。
13、于一實施例中,該第三查核為進一步驗證該使用者在該些騎乘活動期間經過的同一路口的數量是否大于一第二預定閾值。
14、在一些實施例中,一非暫態計算機可讀取媒體儲存一系統的至少一處理器可執行的指令致使該系統進行一種用于記錄與驗證騎乘活動的方法。該方法包括:接收從一使用者的一登入請求;進行一第一查核在一目前地點與一最后記錄地點的一距離差異是否對應于一目前時間與一最后記錄時間的一時間間隔范圍,以響應至接收一開始命令;從一感測器接收距離信息,以響應至該第一查核被驗證;進行一第二查核在該距離信息;停止從該感測器接收該距離信息,以響應至該第二查核被驗證以及接收一停止命令;進行一第三查核在從該距離信息轉換的碳足跡信息;以及傳送該碳足跡信息至一服務器以更新一碳足跡記錄,以響應至該第三查核被驗證。
15、于一實施例中,該感測器包含安裝在一自行車上的一速度感測器、一全球定位系統感測器或一加速度感測器或是該使用者所穿戴的一肌電圖感測器、一心率感測器或一呼吸感測器。
16、于一實施例中,該第二查核為驗證該距離信息是否在該感測器設定的一預定范圍內。
17、于一實施例中,該第二查核為驗證該距離信息與從另一個感測器接收的另一個距離信息是否在一預定地對應中。
18、于一實施例中,該第三查核為驗證該碳足跡信息是否對應于該些騎乘活動設定的一預定范圍內。
19、于一實施例中,該第三查核為驗證該使用者在該些騎乘活動期間經過的不同路口的數量是否大于一第一預定閾值。
20、于一實施例中,該第三查核為進一步驗證該使用者在該些騎乘活動期間經過的同一路口的數量是否大于一第二預定閾值。
21、在一些實施例中,一種用于記錄與驗證騎乘活動的系統包含:一界面配置以接收從配置以偵測與該系統相關或注冊的一自行車的一地點參考的一感測器的一輸出;以及一使用者模塊配置以提供一使用者界面讓一使用者存取與該使用者、一組織、或二者相關的一帳戶;一足跡產生模塊配置以通過該界面接收該自行車的該地點參考以基于該自行車的至少一移動或該地點參考而獲得碳足跡信息;以及一記錄更新模塊配置以基于該碳足跡信息而更新與該帳戶相關的一碳足跡記錄;其中與該記錄更新模塊通信的一交易模塊或儲存與該帳戶相關信息的一服務器配置以基于在該碳足跡記錄中一或更多的改變或該碳足跡信息而導出一碳足跡信用額;其中與該記錄更新模塊、該服務器或該交易模塊通信的一帳戶管理模塊配置以認證該碳足跡信用額或啟用使用該碳足跡信用額或該碳足跡信息的交換。
22、于一實施例中,該系統為與該自行車相關的一車載單元或一移動裝置、平板電腦、或與一使用者相關的可穿戴裝置。
23、于一實施例中,該感測器為安裝在或納入于該自行車或該移動裝置、平板電腦、或可穿戴裝置。
24、于一實施例中,與該使用者相關的該帳戶鏈接至包含一累積騎車距離、一累積騎車時間、一自行車類型、該碳足跡記錄至少其中之一者的記錄,其中該碳足跡信息包含一目前騎車本文檔來自技高網...
【技術保護點】
1.一種用于記錄與驗證騎乘活動的系統,其特征在于,包含一感測器及一終端裝置,其中,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記錄與驗證騎乘活動的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終端裝置為一車載單元、一移動裝置、一平板電腦、或一可穿戴裝置。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記錄與驗證騎乘活動的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終端裝置為該車載單元,并且該感測器安裝在該自行車上。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記錄與驗證騎乘活動的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終端裝置為該移動裝置,并且該感測器被納入至該移動裝置中。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記錄與驗證騎乘活動的系統,其特征在于,該使用者的該個人的信息包含一騎乘數據,該騎乘數據包含一累積騎車距離、一累積騎車時間、一先前自行車類型或該碳足跡記錄或其任何組合的至少其中之一,或該碳足跡信息包含一目前騎車距離、一目前騎車時間或一目前自行車類型或其任何組合的至少其中之一。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記錄與驗證騎乘活動的系統,其特征在于,該轉換模塊進一步配置以將該碳足跡信息傳送至該服務器以更新該碳足跡記錄,當該距離信息或該碳足跡信息被驗證時。
...【技術特征摘要】
1.一種用于記錄與驗證騎乘活動的系統,其特征在于,包含一感測器及一終端裝置,其中,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記錄與驗證騎乘活動的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終端裝置為一車載單元、一移動裝置、一平板電腦、或一可穿戴裝置。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記錄與驗證騎乘活動的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終端裝置為該車載單元,并且該感測器安裝在該自行車上。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記錄與驗證騎乘活動的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終端裝置為該移動裝置,并且該感測器被納入至該移動裝置中。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記錄與驗證騎乘活動的系統,其特征在于,該使用者的該個人的信息包含一騎乘數據,該騎乘數據包含一累積騎車距離、一累積騎車時間、一先前自行車類型或該碳足跡記錄或其任何組合的至少其中之一,或該碳足跡信息包含一目前騎車距離、一目前騎車時間或一目前自行車類型或其任何組合的至少其中之一。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記錄與驗證騎乘活動的系統,其特征在于,該轉換模塊進一步配置以將該碳足跡信息傳送至該服務器以更新該碳足跡記錄,當該距離信息或該碳足跡信息被驗證時。
7.一種用于記錄與驗證騎乘活動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含: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用于記錄與驗證騎乘活動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感測器包含安裝在一自行車上的一速度感測器、一全球定位系統感測器或一加速度感測器或是該使用者所穿戴的一肌電圖感測器、一心率感測器或一呼吸感測器。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用于記錄與驗證騎乘活動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該第二查核為驗證該距離信息是否在該感測器設定的一預定范圍內。
10.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用于記錄與驗證騎乘活動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該第二查核為驗證該距離信息與從另一個感測器接收的另一個距離信息是否在一預定地對應中。
11.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用于記錄與驗證騎乘活動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該第三查核為驗證該碳足跡信息是否對應于該些騎乘活動設定的一預定范圍內。
12.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用于記錄與驗證騎乘活動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該第三查核為驗證該使用者在該些騎乘活動期間經過的不同路口的數量是否大于一第一預定閾值。
13.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用于記錄與驗證騎乘活動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該第三查核為進一步驗證該使用者在該些騎乘活動期間經過的同一路口的數量是否大于一第二預定閾值。
14.一非暫態計算機可讀取媒體,儲存一系統的至少一處理器可執行的指令致使該系統進行一種用于記錄與驗證騎乘活動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包含: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非暫態計算機可讀取媒體,其特征在于,該感測器包含安裝在一自行車上的一速度感測器、一全球定位系統感測器或一加速度感測器或是該使用者所穿戴的一肌電圖感測器、一心率感測器或一呼吸感測器。
16.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非暫態計算機可讀取媒體,其特征在于,該第二查核為驗證該距離信息是否在該感測器設定的一預定范圍內。
17.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非暫態計算機可讀取媒體,其特征在于,該第二查核為驗證該距離信息與從另一個感測器接收的另一個距離信息是否在一預定地對應中。
18.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非暫態計算機可讀取...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劉涌昌,張登棋,陳柏全,高培桓,劉家杰,
申請(專利權)人:巨大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類型:發明
國別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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