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本技術涉及展示架,具體為一種具有標識的自動推煙展示架。
技術介紹
1、香煙展示架是一種專門用于銷售香煙而展示的架子,能夠較好的對需要銷售的香煙進行展示銷售,便于購買人員取放,但是現有的香煙展示架仍存在空間利用率低的缺陷,公告日為2013年5月29日的申請號為cn201220428764.7的中國專利公開了一種香煙銷售展示架,展示架中設有香煙銷售展示存放腔,所述存放腔包括一塊水平方向可彈性移動且豎立的彈性推板(30)、設置在彈性推板(30)頂部上方的觀察透明板(12)、設置在彈性推板(30)左右側的側檔板(11?;17)、設置在彈性推板(30)底部用于擺放支撐香煙的支撐板(60)、以及設置在彈性推板(30)正面前方的前擋板(14)、存放腔在靠前擋板(14)一端處設有用于香煙放置和取出的進出窗口(50),共同構成從彈性推板(30)到前擋板(14)之間與實際香煙銷售展示存放數量一致的可變空間存放腔。該專利雖然保證了在拿取香煙的時候不會出現觸碰到其他香煙導致移位、零亂的現象,提高了產品銷售展示整體的整潔性,但還存在存放腔的空間利用率低的問題,彈性推板滑動設置在固定桿上,并通過復位彈簧復位,但復位彈簧自身有一定的長度,這導致存放腔內無法全部擺放香煙,只能提供有限的展示空間,這可能導致大量的香煙無法得到有效的展示,從而影響銷售。
技術實現思路
1、(一)技術問題?本技術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具有標識的自動推煙展示架,解決現有的香煙展示架的空間利用率低的問題。
2、(二)技術方案?為實現
3、一種具有標識的自動推煙展示架,包括分隔板、固定條、標簽盒、推進器和支撐板,所述分隔板、所述標簽盒和所述支撐板均活動設置于所述固定條上,所述推進器活動設置于所述支撐板上,所述推進器上設置有第一推動機構和第二推動機構,所述第一推動機構和所述第二推動機構均活動設置于所述推進器的底部,所述第一推動機構包括第一滑塊、第一伸縮套、第一彈簧和提拉板,所述第一伸縮套的一端與所述推進器的底部固定連接,所述第一伸縮套的另一端與所述第一滑塊固定連接,所述第一彈簧設置于所述第一伸縮套內,所述提拉板的一端與所述第一伸縮套的側端固定連接,所述第二推動機構包括第二滑塊、第二伸縮套和第二彈簧,所述第二伸縮套的一端與所述推進器的底部固定連接,所述第二伸縮套的另一端與所述第二滑塊固定連接,所述第二彈簧設置于所述第二伸縮套內,所述第二滑塊的前側面的底部為傾斜面;
4、所述支撐板上設置有第一推板、第三伸縮套、第三彈簧、第二推板、第四伸縮套、第四彈簧、連動桿和第五彈簧,所述第一推板的一側面與所述第三伸縮套的一端固定連接,所述第三彈簧設置于所述第三伸縮套內,所述第一推板與所述第三伸縮套連接的一端上側與所述第二滑塊抵接,所述第二推板的一側面與所述第四伸縮套的一端固定連接,所述第四彈簧設置于所述第四伸縮套內,所述第二推板遠離所述第四伸縮套的一端與所述第一滑塊抵接,所述連動桿為“l”型桿,所述連動桿的一端與所述第二推板遠離所述第四伸縮套的一端抵接,所述第五彈簧的一端與所述連動桿的側端固定連接。
5、具體的,所述推進器上還設置有第一伸縮槽、第二伸縮槽和提拉板活動槽,所述第一伸縮槽和所述第二伸縮槽對稱設置于所述推進器的底部,所述第一伸縮槽和所述提拉板活動槽連通,所述第一伸縮套遠離所述第一滑塊的一端與所述第一伸縮槽的頂端固定連接,所述第一滑塊和所述第一伸縮套活動設置于所述第一伸縮槽內,所述提拉板的一端活動設置于所述提拉板活動槽內。
6、具體的,所述第二伸縮套遠離所述第二滑塊的一端與所述第二伸縮槽的頂端固定連接,所述第二滑塊和所述第二伸縮套活動設置于所述第二伸縮槽內。
7、具體的,所述支撐板上還設置有第二滑動槽、第三滑動槽、第四滑動槽和連通槽,所述第二滑動槽和所述第四滑動槽中心對稱設置,所述第三滑動槽位于所述第二滑動槽的側端,所述連通槽連通所述第三滑動槽和所述第四滑動槽。
8、具體的,所述第三伸縮套遠離所述第一推板的一端與所述第二滑動槽的前端固定連接,所述第二滑動槽的后半部分向上延伸至所述支撐板的上方,所述第二滑動槽的前半部分的后側上沿處為傾斜面,且與所述第二滑塊的傾斜面相適應。
9、具體的,所述第四伸縮套遠離所述第二推板的一端與所述第四滑動槽的后端固定連接,所述第四滑動槽的前半部分向上延伸至所述支撐板的上方。
10、具體的,所述連動桿活動設置于所述第三滑動槽和所述連通槽內,所述第五彈簧遠離所述連動桿的一端與所述第三滑動槽的側壁固定連接。
11、具體的,所述分隔板至少設置有兩個,所述分隔板上設置有卡塊和庫存標識,每個所述分隔板上的所述卡塊設置有兩個,兩個所述卡塊固定設置于所述分隔板的前后兩側端,所述庫存標識位于所述分隔板的左右兩側端,所述庫存標識上設置有不同的數字和底色,序號1-10的標識底色設置為紅色,序號大于10的標識底色設置為綠色。
12、具體的,所述固定條至少設置有兩個,兩個所述固定條關于所述分隔板對稱設置,所述固定條上設置有滑軌和第一滑動槽,兩個所述卡塊分別滑動設置于兩個所述滑軌上,所述支撐板的前后兩端分別活動設置于兩個所述第一滑動槽內。
13、具體的,所述標簽盒滑動設置于一個所述滑軌上,所述標簽盒和所述支撐板均位于兩個所述分隔板之間。
14、有益效果:本技術通過推進器和支撐板的相互配合,可以有效地解決現有的香煙展示架的空間利用率低的問題,支撐板上設置有第一推板和第二推板,第三彈簧通過自身被拉伸的彈力帶動第一推板移動,第四彈簧通過自身被壓縮的彈力帶動第二推板移動,第一推板和第二推板依次推動推進器向靠近標簽盒的方向移動,從而使得支撐板上的空間都能放置香煙,大大提升了展示架的空間利用率;此外,固定條可以根據貨柜臺面的長度自由拼接,而分隔板也可以在固定條上自由移動,以適應不同型號的香煙,再一次提升了展示架的空間利用率,使得大量的香煙都能得到有效的展示,提升了銷售效果。
本文檔來自技高網...【技術保護點】
1.一種具有標識的自動推煙展示架,其特征在于,包括分隔板、固定條、標簽盒、推進器和支撐板,所述分隔板、所述標簽盒和所述支撐板均活動設置于所述固定條上,所述推進器活動設置于所述支撐板上,所述推進器上設置有第一推動機構和第二推動機構,所述第一推動機構和所述第二推動機構均活動設置于所述推進器的底部,所述第一推動機構包括第一滑塊、第一伸縮套、第一彈簧和提拉板,所述第一伸縮套的一端與所述推進器的底部固定連接,所述第一伸縮套的另一端與所述第一滑塊固定連接,所述第一彈簧設置于所述第一伸縮套內,所述提拉板的一端與所述第一伸縮套的側端固定連接,所述第二推動機構包括第二滑塊、第二伸縮套和第二彈簧,所述第二伸縮套的一端與所述推進器的底部固定連接,所述第二伸縮套的另一端與所述第二滑塊固定連接,所述第二彈簧設置于所述第二伸縮套內,所述第二滑塊的前側面的底部為傾斜面;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標識的自動推煙展示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推進器上還設置有第一伸縮槽、第二伸縮槽和提拉板活動槽,所述第一伸縮槽和所述第二伸縮槽對稱設置于所述推進器的底部,所述第一伸縮槽和所述提拉板活動槽連通,所述第一伸縮套遠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標識的自動推煙展示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伸縮套遠離所述第二滑塊的一端與所述第二伸縮槽的頂端固定連接,所述第二滑塊和所述第二伸縮套活動設置于所述第二伸縮槽內。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標識的自動推煙展示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板上還設置有第二滑動槽、第三滑動槽、第四滑動槽和連通槽,所述第二滑動槽和所述第四滑動槽中心對稱設置,所述第三滑動槽位于所述第二滑動槽的側端,所述連通槽連通所述第三滑動槽和所述第四滑動槽。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具有標識的自動推煙展示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伸縮套遠離所述第一推板的一端與所述第二滑動槽的前端固定連接,所述第二滑動槽的后半部分向上延伸至所述支撐板的上方,所述第二滑動槽的前半部分的后側上沿處為傾斜面,且與所述第二滑塊的傾斜面相適應。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具有標識的自動推煙展示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伸縮套遠離所述第二推板的一端與所述第四滑動槽的后端固定連接,所述第四滑動槽的前半部分向上延伸至所述支撐板的上方。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具有標識的自動推煙展示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連動桿活動設置于所述第三滑動槽和所述連通槽內,所述第五彈簧遠離所述連動桿的一端與所述第三滑動槽的側壁固定連接。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標識的自動推煙展示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分隔板至少設置有兩個,所述分隔板上設置有卡塊和庫存標識,每個所述分隔板上的所述卡塊設置有兩個,兩個所述卡塊固定設置于所述分隔板的前后兩側端,所述庫存標識位于所述分隔板的左右兩側端,所述庫存標識上設置有不同的數字和底色,序號1-10的標識底色設置為紅色,序號大于10的標識底色設置為綠色。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具有標識的自動推煙展示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條至少設置有兩個,兩個所述固定條關于所述分隔板對稱設置,所述固定條上設置有滑軌和第一滑動槽,兩個所述卡塊分別滑動設置于兩個所述滑軌上,所述支撐板的前后兩端分別活動設置于兩個所述第一滑動槽內。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具有標識的自動推煙展示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標簽盒滑動設置于一個所述滑軌上,所述標簽盒和所述支撐板均位于兩個所述分隔板之間。
...【技術特征摘要】
1.一種具有標識的自動推煙展示架,其特征在于,包括分隔板、固定條、標簽盒、推進器和支撐板,所述分隔板、所述標簽盒和所述支撐板均活動設置于所述固定條上,所述推進器活動設置于所述支撐板上,所述推進器上設置有第一推動機構和第二推動機構,所述第一推動機構和所述第二推動機構均活動設置于所述推進器的底部,所述第一推動機構包括第一滑塊、第一伸縮套、第一彈簧和提拉板,所述第一伸縮套的一端與所述推進器的底部固定連接,所述第一伸縮套的另一端與所述第一滑塊固定連接,所述第一彈簧設置于所述第一伸縮套內,所述提拉板的一端與所述第一伸縮套的側端固定連接,所述第二推動機構包括第二滑塊、第二伸縮套和第二彈簧,所述第二伸縮套的一端與所述推進器的底部固定連接,所述第二伸縮套的另一端與所述第二滑塊固定連接,所述第二彈簧設置于所述第二伸縮套內,所述第二滑塊的前側面的底部為傾斜面;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標識的自動推煙展示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推進器上還設置有第一伸縮槽、第二伸縮槽和提拉板活動槽,所述第一伸縮槽和所述第二伸縮槽對稱設置于所述推進器的底部,所述第一伸縮槽和所述提拉板活動槽連通,所述第一伸縮套遠離所述第一滑塊的一端與所述第一伸縮槽的頂端固定連接,所述第一滑塊和所述第一伸縮套活動設置于所述第一伸縮槽內,所述提拉板的一端活動設置于所述提拉板活動槽內。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標識的自動推煙展示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伸縮套遠離所述第二滑塊的一端與所述第二伸縮槽的頂端固定連接,所述第二滑塊和所述第二伸縮套活動設置于所述第二伸縮槽內。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標識的自動推煙展示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板上還設置有第二滑動槽、第三滑動槽、第四滑動槽和連通槽,所述第二滑動槽和所述第四滑動槽中心對稱設置,所述...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趙珊珊,鄭重,劉介光,盛趙梓晨,
申請(專利權)人:山東日照煙草有限公司,
類型:新型
國別省市:
還沒有人留言評論。發表了對其他瀏覽者有用的留言會獲得科技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