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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本申請涉及機械,尤其涉及一種智能眼鏡。
技術介紹
1、智能眼鏡作為新型的智能穿戴設備,將最新的信息技術(informationtechnology,it)與傳統眼鏡的功能相結合,以其便于攜帶、易于使用、功能豐富等優點已日漸流行。
2、通常,在佩戴智能眼鏡時,鏡腿需要搭設在人耳處,對頭部形成夾持力。為了使鏡腿與頭部更加貼合,請參閱圖1a,現有智能眼鏡通常會在鏡腿與鏡框的連接處設置彈簧鉸鏈,通過彈簧鉸鏈中彈簧的壓縮或拉伸提供對頭部的夾持力。然而,現有這種智能眼鏡中的鏡腿與用戶頭部的貼合度欠佳,頭小的用戶容易出現佩戴不穩的現象,而頭大的用戶又容易出現夾頭、佩戴不舒適的現象,無法適用于不同頭寬的用戶。
3、綜上,目前對智能眼鏡的結構設計方面還有待進一步研究。
技術實現思路
1、本申請提供一種智能眼鏡,用以提供基本恒定的夾持力,以適用于不同頭寬的用戶。
2、本申請提供一種智能眼鏡,包括鏡框和鏡腿,鏡腿包括鏡腿本體和卷簧調節部,卷簧調節部包括卷簧,卷簧的第一端與鏡框連接,卷簧的第二端與鏡腿本體連接。
3、在上述設計中,通過卷簧連接鏡框和鏡腿本體,能利用卷簧的彈力特性,將卷簧在鏡腿本體外擴時的工作區域設置在彈力趨近于恒定的變形量范圍內,以利用卷簧變形所產生的基本恒定的彈力提供相對于頭部的基本恒定的夾持力,使得智能眼鏡能夠適用于不同頭寬的用戶。
4、在一種可能的設計中,可以預先測試得到能夠同時滿足佩戴舒適度和佩戴穩定性的夾持力,然后,參照
5、需要說明的是,本申請對卷簧在鏡腿本體非外擴過程(包括鏡腿本體的折疊狀態,以及自折疊狀態旋轉為打開狀態之間的任一狀態)中的工作區域(稱為第二工作區域)不做限定。比如,一些方案中,卷簧的第二工作區域可以保持為一個點,即,卷簧在非外擴過程中保持一個固定的變形量。或者,另一些方案中,卷簧的第二工作區域也可以是快速上升期中的某一段變形量區域,該情況下,卷簧在非外擴過程中提供的彈力與在外擴過程中提供的彈力不同。或者,卷簧的第二工作區域也可以是快速上升期之后至第一工作區域之間的區域,該情況下,卷簧在非外擴過程中提供的彈力與在外擴過程中提供的彈力基本相同。
6、示例性的,本申請給出了如下三種可能的智能眼鏡結構。
7、結構一
8、在結構一中,卷簧調節部還可以包括支撐部,支撐部連接于卷簧的第二端與鏡腿本體之間。
9、通過該設計,支撐部可將卷簧的第二端連接至鏡框外,以實現與鏡框外的鏡腿本體的連接。
10、在一種可能的設計中,鏡框包括框體,卷簧的第一端固定于框體內。
11、通過該設計,卷簧的第一端被配置為固定端,通過卷簧的第二端相對于第一端的位移,可帶動連接在第二端上的鏡腿本體相對于鏡框的轉動。
12、進一步可能的設計中,框體內具有固定軸,固定軸上開設第一槽,卷簧的第一端嵌入第一槽。
13、通過該設計,卷簧的第一端可被第一槽卡住,從而固定在框體內。該固定方式制備方便,且無需引入額外的固定件,有助于降低成本和結構的復雜性。
14、進一步可能的設計中,支撐部具有中空的容納腔,卷簧和固定軸嵌設于該容納腔。如此,可防止灰塵等雜質進入腔內腐蝕卷簧而影響卷簧的性能。
15、進一步可能的設計中,容納腔的外殼上具有第一開口,卷簧的第二端呈彎折狀嵌入第一開口。如此,卷簧的第二端可被卡合在容納腔的外殼上,實現卷簧的第二端與支撐部的固定連接。
16、在一種可能的設計中,卷簧調節部還可以包括折疊調節部,折疊調節部連接于支撐部與鏡腿本體之間,用于使鏡腿本體相對于支撐部折疊或打開,以實現智能眼鏡的折疊狀態或打開狀態。
17、進一步可能的設計中,鏡框上具有限位部件,限位部件用于限制支撐部相對于鏡框的轉動范圍,以實現智能眼鏡的外擴狀態。其中,限位部件可以是能夠實現限位功能的任意部件或部件組合,比如可以包括但不限于:限位孔、限位滑槽、螺旋限位機構、銷限位機構、彈簧限位機構、液壓限位器、光電限位器等。
18、進一步可能的設計中,限位部件為限位孔,支撐部穿過限位孔,一端連接卷簧的第二端,另一端連接折疊調節部,以使得支撐部被限制在限位孔的范圍內轉動。
19、進一步可能的設計中,在限位部件和折疊調節部的作用下,智能眼鏡可以處于如下任一狀態:當支撐部位于限位部件的第一邊緣,且折疊調節部處于折疊狀態時,智能眼鏡處于折疊狀態;當支撐部位于限位部件的第一邊緣,且折疊調節部處于打開狀態時,智能眼鏡處于打開狀態;當支撐部位于限位部件的第二邊緣或第一邊緣與第二邊緣之間時,智能眼鏡處于外擴狀態。
20、在上述設計中,通過設置在鏡框內部的卷簧以及設置在鏡框外部的折疊調節部,智能眼鏡可以實現折疊、打開和外擴這三種狀態。其中,折疊狀態和打開狀態是由折疊調節部實現的,卷簧未參與,因此,卷簧在這兩種狀態或這兩種狀態之間的變形量不變,卷簧的第二工作區域為一個點,該點可對應為卷簧在第一工作區域中的最小變形量。反之,外擴狀態是由卷簧的變形實現的,由于卷簧在整個第一工作區域中的彈力基本恒定,因此,無論智能眼鏡外擴到哪個位置,智能眼鏡均可以提供基本恒定的夾持力,從而智能眼鏡可以適配于各種頭寬的用戶,并能滿足用戶對佩戴舒適性和穩定性的需求,智能眼鏡的通用性較好。
21、可以理解的,另一些可能的設計中,當智能眼鏡處于打開狀態時,支撐部也可以位于限位部件的第一邊緣和第二邊緣之間,且折疊調節部處于打開狀態。換言之,智能眼鏡的打開狀態由卷簧聯合折疊調節部一起實現。該情況下,卷簧的第二工作區域為一個變形量區域,該變形量區域的起點對應為位于第一工作區域中的最小變形量之前的一個變形量,該變形量區域的末端對應為第一工作區域中的最小變形量。
22、結構二
23、在結構二中,卷簧調節部還可以包括支撐部,支撐部連接于鏡框與卷簧的第一端之間,用于將卷簧支撐在鏡框的外部。
24、在一種可能的設計中,鏡框具有第一開孔,支撐部穿過第一開孔,第一端固定于鏡框內,第二端與卷簧的第一端固定連接。
25、通過該設計,可以實現卷簧的第一端與鏡框的固定連接。該情況下,卷簧的第一端被配置為固定端,通過卷簧的第二端相對于第一端的位移,可帶動連接在第二端上的鏡腿本體相對于鏡框的轉動。
26、進一步可能的設計中,支撐部的第二端具有固定軸,固定軸上開設第一槽,卷簧的第一端嵌入第一槽。
27、在上述設計中,卷簧的第一端可被第一槽卡住,從而固定在鏡框內。該固定方式制備方便,且無需引入額外的固定件,有助于降低成本和結構的復雜性。本文檔來自技高網...
【技術保護點】
1.一種智能眼鏡,其特征在于,包括鏡框和鏡腿;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述卷簧調節部還包括支撐部,所述支撐部連接于所述卷簧的第二端與所述鏡腿本體之間。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智能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述鏡框包括框體,所述卷簧的第一端固定于所述框體內。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智能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述框體內具有固定軸,所述固定軸上開設第一槽,所述卷簧的第一端嵌入所述第一槽。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智能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部具有中空的容納腔,所述卷簧和所述固定軸嵌設于所述容納腔。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智能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納腔的外殼具有第一開口,所述卷簧的第二端呈彎折狀嵌入所述第一開口。
7.如權利要求2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智能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述卷簧調節部還包括折疊調節部,所述折疊調節部連接于所述支撐部與所述鏡腿本體之間。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智能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述鏡框上具有限位部件,所述智能眼鏡滿足如下任一狀態: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眼鏡,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智能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述鏡框具有第一開孔,所述支撐部穿過所述第一開孔,第一端固定于所述鏡框內,第二端與所述卷簧的第一端固定連接。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智能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部的第二端具有固定軸,所述固定軸上開設第一槽,所述卷簧的第一端嵌入所述第一槽。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智能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部的第二端具有中空的容納腔,所述卷簧和所述固定軸嵌設于所述容納腔。
13.如權利要求10至12中任一項所述的智能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部的第二端具有限位孔,所述鏡腿本體穿過所述限位孔,與所述卷簧的第二端固定連接。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智能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眼鏡滿足如下任一狀態:
15.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智能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述卷簧調節部還包括轉動部,所述轉動部包括轉軸,所述支撐部的第二端和所述鏡腿本體分別套設于所述轉軸。
16.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智能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述卷簧的第二端固定于所述轉軸。
17.如權利要求15或16所述的智能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述轉軸上具有凸起部,所述鏡腿本體包括蓋板,所述蓋板上開設滑槽,所述轉軸被所述蓋板蓋在下方,且所述凸起部嵌入所述滑槽。
18.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智能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眼鏡滿足如下任一狀態:
...【技術特征摘要】
1.一種智能眼鏡,其特征在于,包括鏡框和鏡腿;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述卷簧調節部還包括支撐部,所述支撐部連接于所述卷簧的第二端與所述鏡腿本體之間。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智能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述鏡框包括框體,所述卷簧的第一端固定于所述框體內。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智能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述框體內具有固定軸,所述固定軸上開設第一槽,所述卷簧的第一端嵌入所述第一槽。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智能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部具有中空的容納腔,所述卷簧和所述固定軸嵌設于所述容納腔。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智能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納腔的外殼具有第一開口,所述卷簧的第二端呈彎折狀嵌入所述第一開口。
7.如權利要求2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智能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述卷簧調節部還包括折疊調節部,所述折疊調節部連接于所述支撐部與所述鏡腿本體之間。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智能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述鏡框上具有限位部件,所述智能眼鏡滿足如下任一狀態: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述卷簧調節部還包括支撐部,所述支撐部連接于所述鏡框與所述卷簧的第一端之間。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智能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述鏡框具有第一開...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陳琦,楊林林,林國樑,彭成,林曉龍,
申請(專利權)人:華為技術有限公司,
類型:發明
國別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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