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國外來華專利技術】PPAR激動劑組合物及其使用方法專利
本專利技術總體上涉及治療的領域。更具體地說,本專利技術涉及通過刺激過氧化物酶體增殖物激活型受體(PPAR)治療疾病的方法。背景PPAR通過與類視黃質X受體一起作為異源二聚體結合到DNA應答元件上來調節靶基因的表達。這些DNA應答元件已經在對葡萄糖以及類脂代謝連同能量平衡中所涉及的蛋白進行編碼的許多基因的調節區得到了識別。PPAR-Y激動劑在許多治療適應癥中已經顯示出了希望。這些年在PPAR激動劑領域的經驗已經表明了不同的治療形式,例如給藥方法、配方、劑量、聯合療法,其中PPAR激動劑能夠在不同的適應癥和環境中使用。一些但并非所有的PPAR激動劑已顯示出在癌征中的活性;已經報告了體外抗腫瘤效應似乎是結構特異性的并且可以至少部分地與PPAR激活的效力分開。已經報告了 PPARy激動劑的抗癌活性包括PPARγ依賴性以及非依賴性的路徑兩者。總體上,通過噻唑烷二酮(TZD ;還稱為格列酮)類似物對癌細胞的生長抑制與Gl期細胞周期阻滯和CDK抑制劑p21和p27的上調有關。有趣的是,消除了 PPARy結合的TS)保留了它們的抗腫瘤活性。TZD包括曲格列酮(Rezulin)、羅格列酮(Avandia)、吡格列酮(Actos)以及環格列酮, 它們均是PPARy的合成配體但是具有不同的并且在某些情況下低的抗腫瘤活性。此外,產生抗腫瘤效果所要求的TZD的劑量比改變胰島素作用所要求的那些值高三個數量級(Day, (1999)Diabetic Med. 16 179-192)。類似地,在 PCT 公開號 W02008/i;35671 中 ...
【技術保護點】
1.一種治療或預防受試者中的PPAR響應性病癥的方法,該方法包括以一個對于激活一種PPAR多肽有效的量值向該受試者給予一種PPAR激動劑,該激動劑包括一個8-羥基喹啉-亞甲基-N-基團。
【技術特征摘要】
【國外來華專利技術】FR08074262008年12月23日1.一種治療或預防受試者中的PPAR響應性病癥的方法,該方法包括以一個對于激活一種PPAR多肽有效的量值向該受試者給予一種PPAR激動劑,該激動劑包括一個8-羥基喹啉-亞甲基-N-基團。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該PPAR-響應性病癥是一種選自下組的病癥,該組由以下各項組成體重失調、脂質失調、代謝失調、心血管疾病、炎性或自身免疫性疾病、 神經退行性障礙、中風、局部缺血、腦血管損傷、精神分裂癥、雙相性精神障礙、抑郁、焦慮障礙、運動神經元紊亂、帕金森病、多發性硬化癥、創傷性腦損傷、凝固障礙、胃腸失調、泌尿生殖系疾病、眼睛疾病、傳染性疾病、神經性或炎性疼痛、不孕癥、年齡相關性黃斑變性和腎病。3.如以上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該PPAR激動劑通過口服途徑而給藥。4.如以上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該PPAR響應性病癥是一種神經退行性疾病。5.如以上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該PPAR響應性病癥是一種傳染病。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該PPAR響應性病癥是一種癌。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該癌是一種胰腺癌。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該癌是一種腦腫瘤。9.如以上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該PPAR激動劑是一種具有化學式I的化合物。10.如以上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該PPAR激動劑包括一個雙-8-羥基喹啉核。11.如以上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該PPAR激動劑是一種具有化學式III 的化合物。12.如以上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該PPAR激動劑是一種選自下組的化合物,該組由以下各項組成5,5’ _(芐基氮烷二基)雙(亞甲基)二喹啉-8-醇(2) (BPM18,725)、5,5' -(4-(甲基)芐基氮烷二基)雙(亞甲基)二喹啉-8-醇(1) (BPM19, 107),5,5' 44-(三氟甲基)芐基氮烷二基)雙(亞甲基)二喹啉-8-醇(6) (BPM18, 708)、5,5-(2-(三氟甲基)芐基氮烷二基)雙(亞甲基)二喹啉-8-醇(3) (BPM19,178)、 5,5' -(3-(三氟甲基)芐基氮烷二基)雙(亞甲基)二喹啉-8-醇(7) (BPM19,189)、5, 5' _(3,5-雙(三氟甲基)芐基氮烷二基)雙(亞甲基)二喹啉-8-醇⑶(BPM18,201)、 5,5'-(噻吩-2-基甲基氮烷二基)雙(亞甲基)二喹啉-8-醇(11) (BPM18,202)、5, 5' -(3-碘代芐基氮烷二基)雙(亞甲基)二喹啉-8-醇(10) (BPM19,200)、5,5,_環己基甲基氮烷二基-雙-[(亞甲基)二(喹啉-8-醇)]⑷(BPM19,219)以及4-((雙((8-羥基喹啉-5-基)甲基)氨基)_甲基)環己烷羧酸(5) (BPM19,225)。13.如以上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該PPAR響應性病癥是一種高血糖紊亂。14.如權利要求1-12所述的方法,其中,該PPAR激動劑是經皮給予的。15.如權利要求1-12所述的方法,其中,該PPAR激動劑是通過腸胃路徑給予的。16.如以上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該PPAR激動劑是每日給予的。17.如以上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該PPAR激動劑是每周至少兩天給予的。18.如以上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該有效量是在1和50mg/kg之間。19.如以上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該PPAR激動劑是以一個對于激活 PPAR- γ有效的量值給予的。20.如以上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該PPAR激動劑是以一個對于激活 PPAR和半胱天冬酶-3和/或-7有效的量值給予的。21.如以上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該PPAR激動劑是與一種第二治療劑相結合而給予的。22.如權利要求2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治療劑是一種化學治療劑。23.如以上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該PPAR激動劑能夠將一種蛋白底物上的硫醇基團烷基化。24.如以上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該PPAR激動劑能夠產生一種醌-甲基化物中間體。25.如以上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該PPAR激動劑與對應于SEQID NO 1 的PPAR γ上的殘基S^9、H323、H449和W73的活性位點的一個或多個氨基酸殘基相互作用。26.如以上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該PPAR激動劑與對應于SEQID NO 2 的PPAR α上的殘基S^O、Y314, H440和W64的活性位點的一個或多個氨基酸殘基相互作用。27.如以上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該PPAR激動劑與對應于SEQID NO 3 的PPAR δ上的殘基Η323和Η449的活性位點的一個或多個氨基酸殘基相互作用。28.如以上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該PPAR激動劑與對應于SEQID NO 4 的RXRci上的殘基R316和/或Α327的活性位點的一個或多個氨基酸殘基相互作用。29.如以上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該PPAR激動劑包括在4位上通過一個亞甲基連接的、未取代的或取代的一個8-羥基喹啉核。30.如以上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該PPAR激動劑包括在一個喹啉環上的一個取代。31.如權利要求30所述的方法,其中,取代是在一個喹啉環的2和/或7位上。32.如權利要求30-31所述的方法,其中,該取代基不是一個給電子基團。33.如以上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該PPAR響應性病癥是一種腦腫瘤, 任選地一種惡性膠質瘤,并且該PPAR激動劑是一種選自下組的化合物,該組由以下各項組成5,5' -(4-(甲基)芐基氮烷二基)雙(亞甲基)二喹啉-8-醇(1) (BPM19,107)、 5,5'34.如以上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該PPAR響應性病癥是一種癌,任選地一種惡性膠質瘤,并且該PPAR激動劑是一種選自下組的化合物,該組由以下各項組成5,5' -(4-(甲基)芐基氮烷二基)雙(亞甲基)二喹啉-8-醇(1) (BPM19,107)、5, 5' 44-(三氟甲基)芐基氮烷二基)雙(亞甲基)二喹啉-8-醇(6) (BPM18,708)、5,5' _(3,5-雙(三氟甲基)芐基氮烷二基)雙(亞甲基)二喹啉-8-醇⑶(BPM 18,201) 以及5,5' _(噻吩-2-基甲基氮烷二基)雙(亞甲基)二喹啉-8-醇(11) (BPM18,202)。35.如以上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該PPAR響應性病癥是一種胰腺癌,任選地一種惡性膠質瘤,并且該PPAR激動劑是5,5' -(3,5-雙(三氟甲基)芐基氮烷二基) 雙(亞甲基)二喹啉-8-醇(8) (BPM 18,201)或5,5' _ (噻吩_2_基甲基氮烷二基)雙 (亞甲基)二喹啉-8-醇(11) (BPM18,202)。36.一種用于在一位受試者中治療或預防PPAR響應性病癥的方法,包括確定一位受試者是否患有一種PPAR響應性病癥,并且當該受試者患有PPAR響應性病癥是一種陽性確定時,以一個對于激活一種PPAR多肽有效的量值向該受試者給予一定量的PPAR激動劑,該激動劑包括一個8-羥基喹啉-亞甲基-N-基團。37.一種藥物組合物,該藥物組合物以一個對于調節至少一種PAR-介導的細胞信號傳導途徑有效的量值包括一種含有8-羥基喹啉-亞甲基-N-基團的PPAR激動劑、或其一種藥學上可接受的鹽,結合有一種藥學上可接受的載體。38.如權利要求37所述的組合物,其中,該PPAR激動劑是處于一個對于能夠將蛋白底物上的一個硫醇基團進行烷基化有效的量值。39.如權利要求37-38所述的組合物,其中,該PPAR激動劑包括在4位上通過一個亞甲基基團連接的、未取代的或取代的一個8-羥基喹啉核。40.如權利要求37-39所述的組合物,其中,該PPAR激動劑包括一個雙_8_羥基喹啉核。41.如權利要求37-39所述的組合物,其中,該PPAR激動劑包括在一個喹啉環上的一個取代基。42.如權利要求41所述的組合物,其中,取代是在一個喹啉環的2和/或7位上。43.如權利要求42所述的組合物,其中,該取代基并不是一個給電子基團。44.如權利要求37-43所述的組合物,其中,該PPAR激動劑是一種具有化學式I的化合物。45.如權利要求37-43所述的組合物,其中,該PPAR激動劑是一種具有化學式III的化合物。46.如權利要求37所述的組合物,其中,該PPAR激動劑是一種選自下組的化合物, 該組由以下各項組成5,5’ _(芐基氮烷二基)雙(亞甲基)二喹啉-8-醇⑵(BPM18, 725),5,5' -(4-(甲基)芐基氮烷二基)雙(亞甲基)二喹啉-8-醇(1) (BPM19,107)、 5,5' 44-(三氟甲基)芐基氮烷二基...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讓路易斯·克勞斯,
申請(專利權)人:拜歐琺姆德有限責任公司,
類型:發明
國別省市:F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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