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專利技術涉及對罹患或疑患有腎損傷的受試者進行監測、診斷、預后和確定治療方案的方法和組合物。具體地說,本發明專利技術涉及采用檢測一種或多種生物標記物的測定方法,所述一種或多種生物標記物選自在腎損傷中作為診斷和預后測定生物標記物的免疫球蛋白A、金屬蛋白酶抑制劑4以及血栓調節蛋白。
【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國外來華專利技術】
本專利技術要求2009年9月18日提交的美國臨時專利申請61/M3,995、2009年9月 18日提交的61/M4,000、以及2009年10月23日提交的61/2M,636的優先權,上述每個申請據此全文并入,包括所有表格、附圖及權利要求。
技術介紹
本專利技術的技術背景的以下論述僅用于幫助讀者理解本專利技術且并非認同描述或構成本專利技術的現有技術。腎臟負責從體內排泄水和溶解物。它的功能包括維持酸堿平衡、調節電解質濃度、控制血容量和調節血壓。因此,腎臟功能因損傷和/或疾病的喪失導致大量的發病及死亡率。腎損傷的詳細論述提供在Harrison,s Principles of Internal Medicine,第 17版,McGraw Hill, New York,第1741-1830頁中,該文獻全文以引用的方式并入。腎病和/或腎損傷可為急性的或慢性的。急性和慢性腎病描述如下(來自Current Medical Diagnosis&Treatment 2008,第 47 版,McGraw Hill, New York,第 785-815 頁,該文獻全文以引用的方式并入)“急性腎衰竭是腎功能在幾小時至幾天內惡化,導致含氮廢物(如尿素氮)和肌酐滯留在血液中。這些物質的滯留被稱為氮質血癥。慢性腎衰竭(慢性腎病) 因腎功能在幾個月至幾年內的異常喪失引起。急性腎衰竭(ARF,也稱為急性腎損傷,或AKI)是腎小球過濾急劇(一般在約48小時至1周內檢測出)降低。該過濾能力的喪失導致由腎臟正常排泄的含氮(尿素和肌酐) 和不含氮廢物的滯留、尿量減少,或兩者兼而有之。據報道,ARF的惡化導致約5%需入院治療,4-15%需進行心肺旁路手術,多達30%需進行重癥監護治療。ARF按起因可分為腎前性、腎性或腎后性ARF。腎性疾病可進一步分為腎小球、腎小管、間質和血管異常。ARF的主要原因描述于下表,該表改自Merck Manual,第17版,第222章,其全文以引用的方式并入。權利要求1.一種評價受試者腎狀態的方法,包括進行一種或多種測定,所述測定設定成檢測取自受試者的體液樣本的選自免疫球蛋白 A、金屬蛋白酶抑制劑4、以及血栓調節蛋白的一種或多種生物標記物,從而提供測定結果; 以及將所述測定結果與所述受試者的所述腎狀態相關聯。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相關聯步驟包括將所述測定結果與所述受試者的所述腎狀態的危險分級、診斷、分期、分類和監測中的一種或多種相關聯。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相關聯步驟包括根據所述測定結果確定所述受試者日后腎狀態的一種或多種變化的可能性。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日后腎狀態的一種或多種變化包括日后腎功能損傷、日后腎功能衰弱、日后腎功能改善和日后急性腎衰竭(ARF)中的一種或多種。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試者未處于急性腎衰竭。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試者在獲取體液樣本前血清肌酐未超出所確定基線值的1.5倍或更高。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試者在獲取體液樣本前的12小時期間具有至少0. 5ml/kg/hr的尿量。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試者在獲取體液樣本前血清肌酐未高出所確定基線值0. 3mg/dL或更高。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試者(i)在獲取體液樣本前血清肌酐未超出所確定基線值的1. 5倍或更高,(ii)在獲取體液樣本前的12小時期間具有至少0. 5ml/ kg/hr的尿量,以及(iii)在獲取體液樣本前血清肌酐未高出所確定基線值0. 3mg/dL或更尚ο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試者處于RIFLE階段0或R。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試者處于RIFLE階段0,以及所述相關聯步驟包括確定受試者在72小時內達到RIFLE階段R、I或F的可能性。12.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試者處于RIFLE階段0或R,以及所述相關聯步驟包括確定受試者在72小時內達到RIFLE階段I或F的可能性。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試者處于RIFLE階段0,以及所述相關聯步驟包括確定受試者在72小時內達到RIFLE階段F的可能性。14.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試者處于RIFLE階段R,以及所述相關聯步驟包括確定受試者在72小時內達到RIFLE階段I或F的可能性。1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試者處于RIFLE階段0、R或I,以及所述相關聯步驟包括確定受試者在72小時內達到RIFLE階段F的可能性。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試者處于RIFLE階段I,以及所述相關聯步驟包括確定受試者在72小時內達到RIFLE階段F的可能性。17.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相關聯步驟包括確定受試者在48小時內達到RIFLE階段R、I或F的可能性。18.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相關聯步驟包括確定受試者在48小時內達到RIFLE階段I或F的可能性。19.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相關聯步驟包括確定受試者在48小時內達到RIFLE階段I或F的可能性。20.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相關聯步驟包括確定受試者在48小時內達到RIFLE階段F的可能性。21.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相關聯步驟包括確定受試者在48小時內達到RIFLE階段F的可能性。22.根據權利要求1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相關聯步驟包括確定受試者在48小時內達到RIFLE階段F的可能性。23.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相關聯步驟包括確定受試者在對小時內達到RIFLE階段R、I或F的可能性。24.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相關聯步驟包括確定受試者在對小時內達到RIFLE階段I或F的可能性。25.根據權利要求1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相關聯步驟包括確定受試者在對小時內達到RIFLE階段I或F的可能性。26.根據權利要求2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相關聯步驟包括確定受試者在對小時內達到RIFLE階段F的可能性。27.根據權利要求2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相關聯步驟包括確定受試者在M小時內達到RIFLE階段F的可能性。28.根據權利要求2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相關聯步驟包括確定受試者在M小時內達到RIFLE階段F的可能性。2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測定結果包括以下中的一種或多種免疫球蛋白A在尿或血漿中的測定濃度,金屬蛋白酶抑制劑4在尿或血漿中的測定濃度,以及血栓調節蛋白在尿或血漿中的測定濃度,且所述相關聯步驟包括將每一測定濃度與對應閾值濃度相比較;且對于陽向標記物,當所述測定濃度高于所述閾值時,確定相對于受試者當前RIFLE階段,所述受試者朝惡化RIFLE階段發展的可能性增加,或者當所述測定濃度低于所述閾值時,確定相對于受試者當前RIFLE階段,所述受試者朝惡化RIFLE階段發展的可能性減小, 或者對于陰向標記物,當所述測定濃度高于所述閾值時,確定相對于受試者當前RIFLE階段,所述受試者朝惡化RIFLE階段發展的可能性減小,或者當所述測定濃度低于所述閾值時,確定相對于受試者當前RIFLE階段,所述受試者本文檔來自技高網...
【技術保護點】
【技術特征摘要】
【國外來華專利技術】...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J·安德貝里,J·格雷,P·麥克弗森,K·中村,J·P·坎普夫,
申請(專利權)人:阿斯圖特醫藥公司,
類型:發明
國別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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